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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科技质量处、省财政厅农业处关于组织做好省农机三项工程项目中期检查和总结验收工作的通知


  2.各项目首席专家采用图文并茂的PowerPoint文件形式汇报项目具体的实施进展情况。时间10~15分钟。

  3.集中汇报的具体时间、地点及分片情况另行通知。

  (五)检查要求

  1.各项目单位及项目主管部门,应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做好项目检查工作,不做表面文章。

  2.此次检查结果将作为项目验收和项目剩余经费下拨的重要依据。对实施不力、资金使用不合理的项目,省里将通知限期整改;对问题比较严重的项目,将停止项目实施,抽回项目资金,并追究直接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二、关于2006年度项目的总结验收

  (一)验收依据

  1.《江苏省农业品种、技术、知识更新工程管理办法》

  2.《江苏省省级农业品种、技术更新工程项目验收鉴定办法(试行)》

  3.《江苏省省级农业品种、技术更新工程项目验收鉴定实施细则(试行)》

  4.《江苏省财政农业专项资金报账制管理办法》

  5.项目合同书。

  (二)验收申请及审批

  1.项目承担单位在完成项目合同书的目标任务后,向各市农机局提出验收申请,提交验收申请书(一式3份)和相关验收资料。

  验收资料包括:(1)项目工作总结;(2)项目技术总结;(3)项目合同(复印件);(4)项目资金决算报告、审计报告;(5)项目经济和社会效益分析报告;(6)项目成果在实施区、辐射区应用证明;(7)有关项目实施的宣传资料、发表的论文等;(8)产业化、机制创新的有关资料等。

  2.各市农机局对项目单位提交的上述材料进行初审、修正、盖章后,提出拟验收日期,同时推荐5-7名具有高级职称、相关行业的技术、经济(财务)和管理专家名单(格式见附件3),连同验收资料报省农机局科技处。验收资料通过省级审查后,再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

  3.省农机局经审核同意验收后,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决定主持验收或委托验收。

  (三)相关要求

  1.凡涉及机具研制开发的项目,应按要求先进行样机成果鉴定,再进行项目验收。

  2.2006年度各项目验收工作在2008年年底前完成。

  3.验收申请书、成果应用证明和验收证书格式及验收程序、有关管理文件请在江苏省农业机械化信息网(网址http//:www.jsnj.gov.cn/)科技推广栏目的科技管理中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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