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各项目首席专家采用图文并茂的PowerPoint文件形式汇报项目具体的实施进展情况。时间10~15分钟。
3.集中汇报的具体时间、地点及分片情况另行通知。
(五)检查要求
1.各项目单位及项目主管部门,应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做好项目检查工作,不做表面文章。
2.此次检查结果将作为项目验收和项目剩余经费下拨的重要依据。对实施不力、资金使用不合理的项目,省里将通知限期整改;对问题比较严重的项目,将停止项目实施,抽回项目资金,并追究直接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二、关于2006年度项目的总结验收
(一)验收依据
1.《江苏省农业品种、技术、知识更新工程管理办法》
2.《江苏省省级农业品种、技术更新工程项目验收鉴定办法(试行)》
3.《江苏省省级农业品种、技术更新工程项目验收鉴定实施细则(试行)》
4.《江苏省财政农业专项资金报账制管理办法》
5.项目合同书。
(二)验收申请及审批
1.项目承担单位在完成项目合同书的目标任务后,向各市农机局提出验收申请,提交验收申请书(一式3份)和相关验收资料。
验收资料包括:(1)项目工作总结;(2)项目技术总结;(3)项目合同(复印件);(4)项目资金决算报告、审计报告;(5)项目经济和社会效益分析报告;(6)项目成果在实施区、辐射区应用证明;(7)有关项目实施的宣传资料、发表的论文等;(8)产业化、机制创新的有关资料等。
2.各市农机局对项目单位提交的上述材料进行初审、修正、盖章后,提出拟验收日期,同时推荐5-7名具有高级职称、相关行业的技术、经济(财务)和管理专家名单(格式见附件3),连同验收资料报省农机局科技处。验收资料通过省级审查后,再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
3.省农机局经审核同意验收后,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决定主持验收或委托验收。
(三)相关要求
1.凡涉及机具研制开发的项目,应按要求先进行样机成果鉴定,再进行项目验收。
2.2006年度各项目验收工作在2008年年底前完成。
3.验收申请书、成果应用证明和验收证书格式及验收程序、有关管理文件请在江苏省农业机械化信息网(网址http//:www.jsnj.gov.cn/)科技推广栏目的科技管理中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