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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二00六年度省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2、推荐自然科学类成果或社会公益类成果,提交与申报成果密切相关的论文或专著原则上不超过5篇。
  3、江苏省科学技术进步奖申报书正文由“江苏省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申报系统”打印生成,纸型为A4,竖装,左边为装订边,正文内容所用字型应不小于5号字。
  江苏省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申报软件(2.0版)请在市科技局网站(www.szkj.gov.cn)通知附件中或省科技厅网站(www.jstd.gov.cn)自行下载,此前版本的申报软件停止使用。
  4、推荐材料由申报书与附件材料组成,装订成册,附件大小规格应与申报书一致。推荐材料一式二份,其中一份附件应为原件,并在封面右上角标注“原件”字样,装订后的推荐材料不要另加封面。
  5、今年省拟在金属材料和水利两个专业试行网络评审,上述两个专业的推荐材料除按统一要求提供两份申报书及附件外,另需从上述附件中选出不超过30页的主要附件供网络评审用。主要附件包括:
  (1)主要论文、专著:指项目完成人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的论文、专著。
  (2)应用证明:指由相关单位出具的生产证明、效益证明、技术转让合同、使用证明等。详细要求见申报书填写说明。
  (3)技术评价证明或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行业审批文件:指科技成果鉴定证书或验收证书、获得国家授权的有关单位出具的批准文件、检测报告等。
  (4)知识产权证明:指国家发明专利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等。
  (5)其他证明:指有助于评价推荐项目的其他证明材料。
  上述主要附件需按A4复印纸复印,并用项目袋装好(不要装订),袋上注明项目名称,随申报材料一起提交。
  6、各推荐部门将推荐项目收齐后,导入计算机并打印汇总表。
  四、推荐截止时间
  2006年度省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推荐截止日期为2006年5 月12日,逾期不予受理。请各推荐部门在此之前将推荐材料送达苏州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地址:苏州市人民路979号。
  五、其它事项
  1、凡存在知识产权以及完成单位、完成人员等方面争议的,在争议未解决之前不得推荐参加省科学技术进步奖评审。
  2、国防军工项目、涉及国家安全并由于国家安全和保密原因不得公开的项目不得推荐参加省科学技术进步奖评审。
  3、直接关系到人身和社会安全、公共利益的项目,如动植物新品种、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基因工程技术和产品等,按法律、法规必须取得有关主管行政机关批准或许可证的,而尚未得到批准或领取许可证的,不得推荐参加省科学技术进步奖评审。
  4、2006年度不收取省科学技术进步奖评审费。
  5、各推荐单位要严格按照省科学技术奖评审工作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2006年度省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项目的遴选和推荐材料的审核把关工作。

  联系电话:0512-65240989、65240990(有关申报事宜)
  025-83610678、83617267(有关软件程序事宜)

  附件:1、《江苏省科学技术奖项目申报书》填写说明
  2、江苏省科学技术奖专业评审组评审范围简表
  3、江苏省科学技术奖申报软件操作手册(略)
  4、江苏省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申报系统(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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