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福银〔2011〕43号)
各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0〕第12号,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对部分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关于对保险公司在人民银行的其他保险存款利率规定的通知》(闽银(83)299号)等13件规范性文件(见附件)自公布之日起废止。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附件:
废止的规范性文件
(共计13 件)
一、关于对保险公司在人民银行的其他保险存款利率规定的通知(闽银(83)299号)
二、转发总行《关于
对保险公司开办有奖保险业务的批复》(闽银(1989)146号)
三、转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
太平洋保险公司和平安保险公司业务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闽银(1993)260号)
四、转发人民银行总行
关于印发《财产保险基本险》和《财产保险综合险》条款、费率及条款解释的通知(闽银〔1996〕271号)
五、转发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发沿海、内河船舶保险条款及费率的通知(闽银〔1996〕343号)
六、转发人民银行总行关于印发《沿海内河船舶保险条款解释》的通知(闽银〔1997〕103号)
七、转发人民银行总行关于印发《保险代理人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闽银〔1997〕733号)
八、转发人民银行总行关于对雇主责任保险业务应予规范的函(闽银〔1997〕3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