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外汇局要求的其他材料(如情况比较复杂的,可要求企业提供最近的合同、报关单、收汇水单与电子口岸的对比查询)。
(三)资本项目审核要点
资本部门在核查企业申请时,应综合考虑企业有关操作在贸易信贷系统和核查系统中的联动影响。若企业误操作导致其贸易项下出口可收汇额为负值(或余额不足),同时多增其预收货款项下出口可收汇额,则资本部门在认可经常部门可为企业开立贸易项下收结汇核准件的同时,应提醒经常部门在核准件备注栏中要求银行相应核注企业预收货款可收汇额。若企业已使用完毕其误增的预收货款项下出口可收汇额,则资本部门不应同意企业的调整申请。
(四)经常项目核准内容
1、对于因贸易信贷系统引起的企业贸易项下出口可收汇额负值(或余额不足),在校正后的出口可收汇额(多扣减额+联网核查系统相关贸易类别的出口可收汇额)不为负数时,可出具贸易项下结汇或划转核准件。
2、根据资本部门出具的协办意见,在核准件备注栏中写明要求银行调减企业预收货款可收汇额等特殊事项。
(五)为保证企业贸易项下的正常收结汇,且防止企业频繁申请调整其贸易项下出口可收汇额,对于首次申请调整的企业,各中心支局及增城、从化市支局可按照上述操作方案办理,将其贸易项下出口可收汇额还原到正常状态。如同一企业再次因为同样原因导致出现负值(或余额不足)并申请调整,则视作违反外汇管理相关规定,根据30号文第七条的有关要求,应先移交外汇检查部门进行处罚后再为其核准调整。
三、对于企业预付货款注销申请(凭进口报关单申请注销的),按照以下方案处理:
企业凭进口报关单申请预付货款注销的,先按照经常项目的管理规定办理进口核销手续,同时由经常部门为企业在电子口岸办理核注。资本部门再根据企业提供的核销单在贸易信贷系统中确认企业注销申请。
四、在贸易信贷系统中导入企业收付汇数据的基本思路是,先由各地技术人员通过后台取数方法从相关业务系统中提取企业进出口的收付汇数据,再交由各地资本项目业务人员通过贸易信贷系统的导数模块导入数据。具体操作方案如下:
(一)企业出口收汇数据导入
1、企业月度收汇数据由出口收汇核报系统导出,各数据分中心技术人员负责从后台操作完成(操作脚本另行下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