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全省水稻插秧机作业技能竞赛活动的通知
(2009年4月23日 苏农机科〔2009〕9号)
各市农机局:
为扎实推进全省“农机质量管理年”活动深入开展,提高水稻机插作业质量和效益,提升机插稻生产水平,经研究,省农机局定于5月下旬举办全省水稻插秧机作业技能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内容
主要考核机手操作插秧机的熟练、规范程度以及机插作业效率、效果等。
(一)竞赛标准:参照《DB32/T 778-2005步行式水稻插秧机操作规程》和《DB32/T 780-2005高性能机动水稻插秧机作业质量》进行。比赛机具种类为我省农村普遍推广使用的有代表性的4行步进式插秧机和6行乘座式插秧机。竞赛时选手所用机型、品牌与报名表中的填报内容一致。
(二)竞赛内容:分理论知识考核和操作技能考核。两项考核的综合成绩为选手最后成绩。
理论知识考核以口答方式进行。赛前由专家组按照竞赛标准有关内容准备若干题库,比赛时由选手按抽签方式选题考核。操作技能考核包括栽前机具调整、常见故障排除以及田间作业效果等内容,重点考核机手操作插秧机的熟练、规范程度以及作业效果、效率等指标。
具体竞赛考核项目见附件1。
二、参赛对象及资格
全省范围内,从事机插作业服务一年以上的农民插秧机操作手均可报名参加。插秧机生产、销售企业的专业人员不得参赛。
三、组织方式
竞赛活动由省农机局主办,省农机技术推广站具体承办,各省辖市农机部门配合实施。
竞赛分市、县选拔赛和省决赛两个阶段进行。选手选拔由各省辖市农机推广站在主管局领导下,组织所辖各县(市、区)农机推广站在当地农民机手中选拔,确定3名选手(2名步进式、1名乘座式)组成省辖市代表队参加省决赛。参加决赛的各省辖市代表队由1名领队、1名技术指导和3名参赛选手组成。
四、奖励办法
采取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方式进行奖励。
(一)个人奖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