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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财政厅、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下达2009年江苏省农机科技入户示范工程项目计划与补助资金的通知


  附件2:
  2009年江苏省农机科技入户示范工程实施方案

  根据农业部《关于推进农业科技入户工作的意见》(农科教发[2004]8号)和《江苏省省级农机科技入户示范工程管理办法(试行)》(苏农机科[2007]17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前几年我省农机科技入户工作的经验,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新农村建设和现代农业发展,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工作措施到村,上下联动抓户”的工作要求,遵循“专家进大户,大户带小户,农户帮农户”的技术推广思路,以示范县为重点,以科技示范户能力建设为核心,构建不断提升广大农户科技能力的农机化技术示范推广服务新平台。以主推技术和主体培训为关键,通过政府推动,市场引导,项目带动,建立起农机科技人员直接到户、农机技术应用直接到田、农机技术要领直接到人的科技成果快速转化机制。
  二、目标任务
  (一)2009年全省确定30个示范县,培育农机科技示范户1.5万个以上,辐射带动农户30万个以上。每个示范县确定10个乡镇,每个乡镇确定10个村,每个村选出5个示范户,每个示范县培育500个以上农机科技示范户,每个示范户辐射带动20个以上农户。由点及面,带动周边地区及全省的农机科技推广工作。
  (二)以现代高效农业配套机械化、水稻生产机械化、玉米(油菜)生产机械化、秸秆还田机械化、高效植保机械化5个方面的农机适用技术为主推技术。示范县确定本县域内的主推技术。
  (三)示范县示范户的农机主推技术入户率和到位率达到95%以上。示范户单位面积生产成本降低10%以上,用工减少10~15%以上。项目县主推技术应用面积比上一年增加10%以上,主推技术应用增长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5~10个百分点。
  (四)引导农民发展新型农机技术服务组织,探索适应本地特点的农机科技入户的有效途径和模式。
  三、组织管理
  科技入户工程采用政府组织、专家负责、科技人员包户的管理形式和以县为主的管理方法。县级农机部门是农机科技入户工程的实施主体单位。
  (一)专家组。农机科技入户技术工作实行专家负责制。省、市、县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分别成立农机科技入户工程专家组,负责科技入户工作的决策咨询和技术指导,专家组在同级农机主管部门领导下开展工作。省级专家组根据《江苏省农机科技入户示范工程省级专家组工作制度》(苏农机科[2008]25号)的要求实行挂钩指导服务,每个专家重点负责2-3个示范县。市级专家组负责指导、监督、检查辖区内示范县技术指导服务工作。示范县专家组负责拟订县级农机科技入户工程实施方案,筛选本县主推农机技术,审核技术指导单位的技术指导方案和技术指导员分户技术指导方案,负责培训技术指导员,指导、检查、督促技术指导单位和技术指导员开展工作。
  (二)技术指导单位。技术指导工作实行技术指导单位负责制。技术指导单位根据《管理办法》确定。技术指导单位在县级农机主管部门领导下负责技术指导和技术指导员的选聘、监督检查、管理和培训工作。
  (三)技术指导员。实行技术指导员包户指导负责制。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技术指导员由技术指导单位根据技术指导员条件和项目任务要求按照程序筛选产生。技术指导员在技术指导单位和专家组的指导下开展工作。每个技术指导员指导20个以上示范户,并明确一名专家组成员挂钩,帮助指导员工作。指导员要制定分户技术指导方案,及时为示范户提供生产、技术和市场信息等服务,并对示范户开展技术培训。各示范县要加强对技术指导员的管理,建立技术指导员基本档案,强化对《技术指导员手册》的检查,严格实行淘汰制,对工作不力的指导员坚持予以淘汰,同时为指导员开展工作提供必备的技术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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