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麻黄碱生产经营使用专项检查工作联络人:
江苏省无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处胡巍,电话:0510-82701534,传真:0510-82701534;
无锡市公安局禁毒支队吴耀华,电话:0510-82222209。
无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无 锡 市 公 安 局
二○○八年二月四日
附件:
无锡市麻黄碱生产经营使用专项检查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禁毒人民战争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继续推动禁毒人民战争向从纵深发展,按照省局、省公安厅《转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麻黄碱管理的通知》(苏食药监安〔2008〕8号)的精神,结合我市麻黄碱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无锡市麻黄碱生产经营使用专项检查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贯彻落实《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深入贯彻全国禁毒人民战争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加大对麻黄碱及其制剂的管理力度,规范我市麻黄碱生产、经营、使用,从源头上遏制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保证公众身心健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检查目的
(一)进一步摸清麻黄碱及其制剂生产、经营、使用企业的管理状况,全面掌握无锡生产、经营、使用单位麻黄碱使用总量,建立异常情况应急处理机制,健全麻黄碱及其制剂长效监管机制;
(二)进一步提高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水平,及时堵塞企业管理漏洞,依法查处违法违规企业,提高企业守法意识,促进企业诚信体系建设;
(三)进一步推动企业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制订异常情况及时报告、麻黄碱原料经营、使用季度报告等管理制度,加强企业法人法律意识、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以及麻黄碱流失导致的危害意识,监促企业规范麻黄碱及其制剂生产、经营、使用管理,杜绝流入非法渠道。
三、检查方式和范围
本次专项检查采取飞行检查的方式,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结合特殊药品日常监管,从麻黄碱采购使用入手,以省局提供的麻黄碱购买单位本底资料为基础,对全市范围内麻黄碱及其制剂的生产企业、药品批发企业(名单见附件1)进行全覆盖检查。对药品零售企业,在自查的基础上按照30%的比例进行有重点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