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年审、换证及变更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
(渝经信软件〔2011〕10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市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的日常监督管理,促进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事业单位能力和水平的不断提高,确保我市各应用领域计算机信息系统工程质量,我委在回顾和总结前几年我市开展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和管理工作的基础上,修订了《重庆市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年审、换证及变更实施办法(修订)》,现予发布。请各有关单位照此执行。
特此通知
二O一一年三月二日
重庆市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年审、
换证及变更实施办法(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市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的日常监督管理,促进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事业单位能力和水平的不断提高,确保各应用领域计算机信息系统工程质量,根据原
信息产业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工作办公室《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年审、换证及变更实施细则(试行)》(信部认证办〔2001〕30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本实施办法适用于重庆市范围内从事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业务、经过资质认证并取得《重庆市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以下简称《市资质证书》)的单位。
第三条 市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资质办)负责对获得《市资质证书》单位的资质年审、换证及变更工作的监督与管理。
第四条 年审是指获得市资质证书后的每个自然年度,由市资质办委托市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中心(以下简称市认证中心)依据获证单位提交的年审材料对其从事系统集成的综合能力进行审查。
换证是指获证单位从获证之日起满三年,由市资质办委托市认证中心对其资质进行复审和换证。
变更包括一般变更和级别变更,由市资质办委托市认证中心对获证单位进行变更审查。一般变更是指获证单位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等事项发生变化,或发生分立、合并等事项。级别变更包括升级和降级,升级是指获证单位在获证一定时间后,如符合条件可申请更高级别的资质;降级是指年审或换证结论为降级或是受到降级处罚的,降低资质等级并换发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