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
(渝经信软件〔2011〕9号)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重庆市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市场的规范化管理,促进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单位能力和水平的不断提高,确保我市各应用领域计算机信息系统工程质量,我委在回顾和总结前几年我市开展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和管理工作的基础上,修订了《重庆市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办法(修订)》,现予发布。请各有关单位照此执行。
重庆市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资质办)是我市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工作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工作。市资质办委托重庆市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中心(以下简称市认证中心)具体组织实施资质认证的相关工作。市资质办设在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处(联系电话:023-63896418,传真:023-63895657,地址:渝中区人民路252号市级机关综合办公楼2415)。市认证中心设在重庆市促进信息产业中心(联系电话:023-63899367,传真:023-63609217,地址:渝中区人民路248号盛迪亚大厦19楼。)
特此通知
二O一一年三月二日
重庆市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办法(修订)
第一条 为适应我市信息化建设和信息产业发展需要,加强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市场的规范化管理,根据原信息产业部《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办法(试行)》(信部规〔1999〕1047号)、《关于发布<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等级评定条件((修定版)>的通知》(信部规〔2003〕440号)和《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申报程序》(信规函〔2001〕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重庆市范围内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的审核和管理。
第三条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经济信息委)负责重庆市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的审核、管理。
第四条 市经济信息委下设的重庆市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资质办)是我市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工作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全市资质认证的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