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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条例》宣传教育计划的通知

  一、指导思想
  通过宣传《条例》,进一步提高全市药监系统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提高全社会药品法律意识;进一步加强我市药品监督管理,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促进医药产业又好又快发展,切实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做出贡献。
  二、任务与目标
  根据宣教对象的不同特点和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多层次、全方位、有针对性地搞好宣传教育工作,为《条例》的贯彻实施打好基础。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药检系统学习的重点在于强化系统内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的意识,促使全系统工作人员深入理解《条例》的立法背景、立法原意、重大方面的创新性变化和解释性说明,促进执法水平的提高,强化执法力度,进一步净化药品市场。对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宣传的重点在于促使其全面了解《条例》的基本内容,切实认真领会和严格执行该《条例》对其新的要求。对广大人民群众宣传的重点在于介绍《条例》的立法过程、基本内容和创新之处,使其全面了解该条例颁布的重大意义和给社会带来的深刻影响,进一步增强药品使用的维权意识。
  三、宣传教育的内容
  1.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条例》。
  2. 《关于〈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条例(草案)〉的说明》。
  3. 《关于〈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条例(草案)〉审查意见的报告》。
  4. 《关于〈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四、宣传学习工作的具体安排和主要形式
  1.时间安排:自2008年3月下旬开始至4月30日为集中宣传教育时间。
  2. 宣传教育活动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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