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徐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申报2010年度徐州市“古彭杯”优质工程的通知

徐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申报2010年度徐州市“古彭杯”优质工程的通知
(徐建发〔2011〕31号)


各县(市)、贾汪区、铜山区建设局,各施工、建设、监理单位:
  为提高我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水平,激励企业走以质量求生存、图发展的“质量兴业”之路,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创优意识,经研究,决定开展2010年度徐州市“古彭杯”优质工程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时间
  1、申报范围:凡在2009年10月1日至2010年9月30日期间通过竣工验收并已投入使用的建筑安装工程(主体被评为市优质结构)及其它工程、装饰装修工程、钢结构工程等均可申报。
  2、申报时间:2011年3月20日至2011年4月5日。
  二、申报规模标准
  (一)建筑安装工程及其它工程
  1、住宅工程: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以上单体住宅工程;总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或组团(住宅小区或组团应以同一标段组织申报)。
  2、公共建筑工程: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以上或层数8层以上单体工程;总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以上的群体建筑。
  3、工业建筑工程: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或跨度21米以上单体工程,或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
  4、市政工程:总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的工程。
  5、园林和环境工程:总投资500万元以上的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园林建筑、仿古建筑工程、古建筑修缮工程和以城市绿化景观为主的环境整治工程。
  6、水利工程:总投资在3000万元以上的独立单项工程。
  7、电力工程:220KV的送变电工程,单机发电量10万KW以上的工程。
  8、防腐保温工程:造价300万元以上工程。
  9、不足上述标准但具有纪念性且工程质量特别好的工程也可申报参加评选。
  (二)装饰装修工程
  1、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或工程造价350万元以上(不含设备)的室内装饰装修工程。
  2、工程造价500万元以上的室外装饰装修或幕墙工程。
  3、有代表性或纪念意义以及建筑风格独特、工程质量特别优异的工程。
  (三)钢结构工程
  1、空间结构工程(网架、网壳、桁架):制作、安装总量在200吨以上或建筑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且单跨跨度不小于36m。
  2、钢结构建筑:12层以上。
  3、门式刚架工程:建筑面积在10000平方米以上,且跨度在18m以上。
  4、单体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钢框架结构或公共建筑。
  5、有结构特色,施工技术先进,科技含量高,具有代表性(标志性)钢结构工程。
  三、推荐申报的组织及程序
  1、各施工企业自愿申报,并认真填写申报表。填写申报表时,要明确申报奖项(金、银、铜奖);各县(市)、贾汪区工程,由施工企业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各县(市)、贾汪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企业申报材料组织审查,并在《徐州市古彭杯优质工程申报表》中签署意见,加盖建设局公章。建筑安装工程及其它工程报徐州市建筑行业协会(住宅工程须附申报工程2/3以上住户对工程质量的评价意见);装饰装修工程报徐州市装饰装修行业协会;钢结构工程报徐州市建设机械金属结构协会。市区工程由施工企业直接向徐州市各相关行业协会申报。
  2、多个施工单位共同施工的住宅组团或群体公共建筑,可以建设单位名义申报,也可以由施工单位联合申报,但必须是以整个投标标段来申报。对新建工程的装饰装修应由主要承建单位以总包单位申报,符合条件的装饰装修施工企业可作为主要“参建单位”申报,二次装饰装修由装饰装修承建单位作为“承建单位”申报。
  3、工程监理单位,可作为参建单位申报优质工程,监理单位应按规定单独填写申报表。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