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贵阳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14岁以下儿童蛔虫感染率调查和防治工作的通知

  检验者:       复核者:    检查日期:
  说明:1、此表作为监测点资料上报。
  2、表1填表说明:①年龄:填周岁;②民族:填汉字简名,如白族填“白”③ 检查前3个月内是否服用驱虫药,“1”表示服用,“0”表示未服用;④蛔虫检查结果填写观察到的虫卵数(不乘24),受精和未受精蛔虫卵分别计数,未观察到填“0”;⑤ 如观察到其它虫卵,均列出虫卵名称,未观察到则填“0”。

  附件2:
  城市(城镇)14岁以下儿童蛔虫感染情况检查汇总表

 贵州省、 贵阳     

学校名

监测人数

阳性人数

阳性率(%)

小学名

中学名

幼儿园名

 

 

 

合计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