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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14岁以下儿童蛔虫感染率调查和防治工作的通知


  三、调查和防治范围、对象

  在全市7个区(南明、云岩、小河、金阳、花溪、乌当、白云)小学、中学和托幼机构按全市统一方案开展感染率调查及防治工作,在三县一市(开阳、修文、息烽、清镇)由各县自行制定方案组织感染率调查及防治工作。

  (一)调查范围、对象、检查方法

  1.调查范围:贵阳市(云岩、南明、小河)三个城区,(白云、花溪、乌当、金阳新区)四个郊区14岁以下中小学生及4岁以上托幼机构儿童。

  2.样本量:驱蛔前、后样本量各为3500人,共7000人。

  3.调查对象:驱虫前、后分别对6个区及金阳新区的中、小学和托幼机构进行抽样调查,每个区调查不少于500人。其中每个区抽取1所中学、1所小学、1所托幼机构,每个年级抽取1个班,每个年级的人数不能少于50人,做为调查对象。

  4.检查方法:采集调查对象的粪便标本,每份标本需要采集5-10g粪便,采用改良加藤厚涂片法(方法见检验教材)检查,检测蛔虫感染情况。

  上述6个区疾控中心负责各区标本检测,金阳新区的标本由市疾控中心负责检测,检测结果经汇总后及时上报和通报辖区教育局。

  (二)防治工作

  为进一步巩固我市儿童蛔虫感染率调查和防治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决定在全市7个区(南明、云岩、小河、金阳、花溪、乌当、白云)中、小学和托幼机构在持续加强健康教育的基础上,鼓励家长带孩子到医院进行蛔虫感染自查,自购驱蛔药物进行治疗相结合的方式的强化防治工作,对象为4岁以上14岁以下儿童。

  四、职责分工

  (一)教育部门

  1.负责安排对抽样人群进行采样,配合卫生部门做好驱虫前后,学生蛔虫感染情况的调查。

  2、做好宣传动员工作、由班主任通知学生转告家长自愿自行购买驱蛔药物对学生进行治疗,并负责进行服药率统计。

  3、负责中、小学及幼儿园儿童健康教育工作,使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生活习惯。

  (二)卫生部门

  1.负责对驱虫前、后学生蛔虫感染情况进行抽样监测,掌握我市14岁以下儿童蛔虫感染情况、服药效果。

  2.指导驱虫药种类的选择、用药规范等。

  3. 加强学校健康教育工作的指导

  五、实施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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