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徐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11年建筑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徐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11年建筑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徐建发〔2011〕70号)


各县(市)、铜山、贾汪区住建局,徐州经济开发区建管处,在徐施工、监理单位:
  根据国家和省、市政府及省住建厅关于开展201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通知要求,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推动国家、省、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的深入贯彻落实,现就在全市建筑行业开展2011年(第十个)“安全生产月”活动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宣传贯彻国家、省、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为核心,唱响“安全发展”主旋律,落实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各项任务,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重大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活动主题
  安全责任,重在落实。
  三、活动时间
  “安全生产月”活动于2011年5月30日开始至6月30日结束。
  6月份的第一个星期(5月30日至6月5日)为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
  6月份的第二个星期(6月12日)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
  6月份的第三个星期(6月13日至19日)为应急预案演练周。
  四、组织机构
  市城乡建设局成立由张军局长任组长,吴桂飞副调研员任副组长,相关单位和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研究决定有关重大事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协调、督办全行业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承办各阶段工作的具体实施。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工作
  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要意义,要把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考核内容。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要根据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结合今年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的总体部署,围绕“安全责任、重在落实”的主题,制定具体的活动方案和计划,精心组织,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月”期间的各项活动。
  (二)注重实效,开展好“三个”活动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