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整章建制、力求实效原则。在标准制订完毕后,要进行汇总和编撰,并制订相关的配套制度,建立长效机制,保证实际效果。
二、适用范围
(一)乡镇人民政府;
(二)县政府所属各行政执法部门;
(三)受垂直领导的各行政执法部门。
三、组织领导和机构职责
县政府成立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县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
成 员:各行政执法部门主要领导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政府法制办,办公室主任由县法制办公室主任兼任。具体职责是:
(一)制订全县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实施方案,经领导小组同意后,组织实施;
(二)负责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的协调、指导和备案审查;
(三)负责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监督检查和验收。
四、工作目标和任务
通过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在全县各行政执法部门建立起一整套合法、细致、完备的行使自由裁量权的制度体系并得到严格执行,坚决遏制行政处罚权滥用和失职、渎职甚至腐败行为,推进依法行政,促进社会和谐。具体工作任务是:
(一)在清理执法依据的基础上,通过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执法实践,分析各类违法行为不同程度的不同特点,对每类有自由裁量空间的行政处罚项目科学合理地制定出细化的处罚标准,并向社会公开。
(二)通过汇总、整理、编撰,形成本部门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的制度体系,向社会公开,并不断修订完善。
(三)通过学习培训,使每名执法人员都能掌握自身负责执法项目的细化处罚标准,并完善程序,加强监督,确保施行。
五、工作步骤、方法和程序
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采取全面推进、分步进行,统一行动、相互协调,部门负责实施、上级指导监督的方式进行。具体按以下步骤施行:
(一)动员准备(2008年8月28日~8月31日)。召开全县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下发全县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实施方案。各部门召开有关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成立领导组织和工作机构,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报县政府法制办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