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律师事务所年检的程序、范围、时间、具体方法、结果、予以行政处罚的情形。
4、律师事务所设立分所的依据、条件、申请登记机关、分所应具备的条件、审核批准程序、分所的管理机关及管理权限。
5、司法行政机关对律师事务所监督、管理、指导的权限、方式。
6、律师执业证颁发的条件、时间、程序、范围、结果、不予颁发的情形、行政救济手段。
7、律师年度注册的条件、时间、范围、程序、结果、暂缓注册的情形及后果。
8、兼职从事律师职业人员的执业依据、从业条件、申请程序、从业范围的规定、管理机关及权限;申请担任公职律师的依据、条件、申请程序、执业范围要求、需提交的材料、管理的有关规定。
9、律师人员申请流动需具备的条件及申请审批程序。
10、律师年检、注册收费的依据、标准。
(三)公证管理工作
1、公证机构设立的依据、名称要求、申请报批程序、结果。
2、公证员执业证颁发的条件、时间、程序、结果、行政救济手段;公证员执业证年度注册的条件、程序、结果、延缓注册的情形及后果。
3、对公证员进行奖惩的有关规定。
4、公证投诉受理的部门、投诉的范围、方式、处理的依据、方式、结果、时间。
5、依法须公示的其它事项。
(四)基层管理工作
1、司法所的职责。
2、基层法律服务所设立、变更、终止、注销、解散的条件、申报程序、时间、结果。
3、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资格考试条件、范围、程序、结果;资格授予的依据、部门、条件、范围、程序、结果。
4、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照发放的依据、条件、范围、程序、结果。
5、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检注册的条件、程序、结果。
6、对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工作者奖惩的规定。
7、人民调解工作的依据、原则、程序、方法、效力。
8、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政策、帮教的原则、方法、签定帮教协议的方式、内容、效力。
9、社区矫正工作的对象、范围、监管内容、奖励和惩处的条件,社区矫正志愿者的选聘、培训和管理。
10、依法须公示的其它事项。
(五)法律援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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