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新增“食品安全示范店”15%以上。
5.100%餐饮服务单位依法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县级以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量化分级率达到90%以上。
6.全省定点屠宰率达到100%,销售和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
7.酒类经营者备案登记率、流通随附单使用率、经营场所不向未成年人售酒明示率均达到100%。
二、各部门重点工作任务
(一)卫生部门。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建设,实施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建立高效的食品安全信息沟通机制,建设数据交换平台和风险监测数据库,提高监测结果利用效能,及时对相关食品安全风险和隐患进行评估。清理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开展地方食品安全标准制修订工作。修订《甘肃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完善应对食品安全事故快速反应机制和程序。
(二)农牧部门。依法查处农药生产经营中的违法问题,取缔无证无照生产农药的“黑窝点”,打击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擅自从事研发、生产、销售高毒农药行为。加强对安全施用农药的指导和管理,严禁使用禁用农药。深入排查打击在饲料原料和产品中添加有毒有害物质以及在畜禽饲养、贩运过程中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行为。打击制售假劣兽药以及在水产养殖环节违法使用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化学物质行为。强化生鲜乳收购、运输许可管理,推进生鲜乳收购站标准化建设。取缔未经许可非法经营的生鲜乳收购站(点),打击收购站之间违规进行生鲜乳交易行为。加强奶牛散养户的监督管理。
(三)质监部门。依法查处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及食品包装材料行为。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和使用非食品原料及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坚决取缔无证无照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的小作坊和生产仿冒他人品牌食品包装材料的“黑窝点”。严厉查处通过提供伪造合格证明文件、虚假无效证照和骗取检验报告、标签标识造假等逃避监管和进行商业欺诈的行为。严格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和标签标识管理,严禁虚假标识标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食品添加剂以及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超限量标准、超使用范围滥用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食品行为。加强对乳制品生产企业监管,落实企业原料检验、出厂批批检验制度和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驻厂监督措施。监督生产经营者严格执行乳制品生产经营记录和进货查验制度。在婴幼儿配方乳粉和原料乳粉生产企业试点建设电子信息追溯系统。严格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法定责任和义务,指导监督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并严格执行生产记录、原料验收、生产过程监管、出厂检验、不合格食品管理等制度。深入排查企业生产经营过程和产品质量管理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和技术漏洞,鼓励和引导食品企业执行良好生产规范、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技术等食品安全管理先进制度,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