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卫生局关于开展对打击非法行医依法收缴药品器械集中销毁行动的通知
(锡卫法监〔2011〕11号)
各市(县)、区卫生局,新区社会事业局,市卫生监督所:
非法行医严重扰乱医疗市场秩序,危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自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市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收缴了大量药品、器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决定在“3·15”消费者权益日,开展一次对打击非法行医依法收缴的药品、器械的集中销毁行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1年3月15日14∶30
二、活动地点
梅园青龙山肖家湾(无锡市工业废物安全处置有限公司医疗废物处置点)
三、活动要求
1.请市(县)区卫生行政部门、市卫生监督所各组织5名监督员参加,各派一辆监督标志车停放现场;监督员统一着春秋制服、带帽,提前15分钟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