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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报送电子信息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7、取得发明专利1项,并转化为生产力,取得较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8、负责完成1项国家、行业、地方技术标准及1项重点产品标准的制定或3项重点产品标准的制定,并获批准、发布,用于生产实践;
  9、负责完成1项重大项目的情报资料的搜集、整理、汇编,对实际工作有较强的指导作用;
  10、负责制定的本行业或大、中型企业发展规划、计划,经实施取得显著效益;
  11、提出1项科技建议,被省(部)级有关部门采纳,经同行专家评议,认为对科技进步和行业发展有重大促进作用。
  (四)论文、论著要求
  任现职期间,出版、发表、撰写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第一作者)、著作(主要编著者)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出版本专业著作1部(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
  2、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上发表或在省级以上学术会议上宣读有较高学术价值的本专业论文2篇以上;
  3、为解决复杂技术问题而撰写的有较高水平的实例材料或有较高水平的重大项目的立项研究(论证)报告3篇以上。
  二、材料要求
  (一)表格
  1、《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规格A4,两面印制)一式3份,并附免冠一寸彩照1张。
  2、《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规格A4,两面印制)一式20份。
  3、《申报电子信息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人员情况一览表》(规格A3,汇总用),纸质和电子版各1份。
  (二)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应分类装订成册,复印件须经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第一分册包括: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聘书复印件;现职称评审表复印件;职称计算机合格相关证书原件;参加业务培训、学习等继续教育的有效材料;任期内年度考核材料。
  第二分册包括:任现职以来有代表的论文、论著、技术报告等原件不少于3篇;有关科研成果获奖证书、鉴定或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报送材料的时间及要求
  (一)按照规定时间报送材料。2010年8月15日-2010年8月30日申报材料集中受理时间。请各单位抓紧布置,认真做好推荐、初审工作,在上报纸质材料的同时,还须登陆“南京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网”完成网上申报,企业申报人员信息由我单位统一进行网上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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