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外合资南昌豪威大市场(香港)有限公司二期豪威商城项目的批复
(洪发改外字[2010]1号)
南昌豪威大市场(香港)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中外合资南昌豪威大市场(香港)有限公司申办建设二期豪威商城项目的请示”收悉。根据《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和《江西省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赣发改外资字[2005]916号)精神,原则同意南昌豪威大市场(香港)有限公司在昌建设二期豪威商城项目。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点:南昌市抚生路以东、青源路以北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建设建材市场、酒店、公寓式写字楼71000平方米,用于企业自用和出租。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额为18932万元人民币。资金来源为项目单位自筹解决。请项目单位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办理项目增资手续。
四、关于环保,请按环保部门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意见的要求执行。关于节能,经审查,该项目设计内容符合有关合理用能标准和节能技术规范,项目建设和生产要切实落实节能措施,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关于项目招投标工作,请按照国家招投标法及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