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09年度“森林城乡、花园南昌”城区建设重点项目立项的批复
(洪发改城字[2010]1号)
市园林局:
来文《关于请求批复2009年度“森林城乡、花园南昌”城区建设重点项目立项的函》(洪园函【2009】73号文)收悉。根据市委和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城乡森林、花园南昌”建设实施方案》通知(洪办发【2009】20号文)和《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森林城乡、花园南昌”建设工程实施细则的通知》(洪府厅发【2009】140号文)要求,以及市政府领导对《关于请求增加2009年度“森林城乡、花园南昌”城区建设重点项目的请示》(洪园发【2009】166号文)批示精神,经研究,我委原则同意对该项目进行立项。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2009年度“森林城乡、花园南昌”城区绿化建设重点项目(各城区列入市专项重点的项目、园林局承担的追加重点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紫阳大道、赣江大道、卧龙山森林公园、红谷中大道、丰和大道、京东大道、北京东路、广州路、梅湖景区(局部)、双港东大道、富大有堤、南斯拉夫友好路、生米大桥至昌樟高速沿线、井冈山大道、前湖互通立交、玉泉岛。
三、建设内容:绿化建设、大量速生树种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