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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事厅关于做好全省人事系统“五五”普法工作的意见[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发布日期:2010年11月18日,实施日期:2010年11月18日)宣布失效

湖南省人事厅关于做好全省人事系统“五五”普法工作的意见
(湘人发[2008]42号)


各市(州)人事局,省直各单位人事(干部)处:
  为进一步做好人事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根据省委、省政府转发的《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公民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湘发〔2006〕18号)和人事部印发的《全国人事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国人部发[2006]106号)的要求,结合我省人事人才工作实际,现就做好全省人事系统“五五”普法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目标和对象
  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科学人才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深入开展人事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推进人事法制建设,实现人事工作依法管理,为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人事人才保证。
  2、总体目标。通过广泛深入地开展人事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普及法律知识,提高法律意识,人事部门领导干部和广大人事干部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显著提高,人事部门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能力和水平显著提高;人事法规政策知识在广大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中得到较好的宣传和普及,管理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对人事工作的知晓度、认可度显著提高。到2010年,全省人事系统法制宣传普及率达到100%,人事干部法律知识参训率达到100%,人事部门普法验收合格率达到98%以上。
  3、普法对象。各级政府人事部门的工作人员,各级政府工作部门人事机构的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从事人事管理的人员。此外,还要对人事管理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宣传普及有关的人事人才法规政策。
  二、主要任务
  1、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是人事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础性、根本性工作。要进一步学习宣传宪法,努力提高全体人事干部的宪法意识,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基本方略的实施。学习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培育人事干部的民主法制观念和国家安全统一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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