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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组织申报首批苏州市创新型试点企业的通知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探索企业创新机制,积极营造企业创新环境,整体推进我市企业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机制创新,提高我市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为加快全市新型工业化、建设国际新兴科技城市和创新型城市、实现科技强市的战略目标奠定基础。
  二、主要目标
  “十一五”期间,在全市范围内选择100家企业作为苏州市创型试点企业,并在此基础上争取一批企业成为国家级和省级创新型试点企业。通过试点工作的开展,大幅度提高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实力,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持续创新能力的企业,为广大企业的自主创新提供借鉴和典型示范。
  三、工作原则
  1、创新机制,集成实施。突出政府的引导作用,形成推动试点工作的合力。集成各类科技计划、人才培养、基地与平台建设等扶持措施,重点向试点企业倾斜,促进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研发投入、成果应用的主体。
  2、分类指导,重点推进。根据不同类型试点企业的特点探索具有针对性的支持措施和相应的评价办法,重点支持试点企业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发挥其对各类企业的辐射和示范作用。
  3、上下联动,协同推进。从条件相对成熟的行业和企业入手,培育市级创新型试点企业,以点带面,分期分批地推进。从市级试点企业中择优推荐省级和国家级试点企业。上下联动共同推进试点企业开展技术创新。
  四、建设内容
  1、加大企业创新投入力度。切实增加企业的技术开发经费投入,特别是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努力促使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决策主体、投入主体、利益主体和风险承担主体。
  2、加强企业研发能力建设。建立和完善试点企业研发机构,支持试点企业与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产学研紧密合作或共建产学研联合体,提高企业对关键、共性技术的研发能力,以及对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再创新能力。
  3、加强企业创新管理体制建设。实施知识产权、技术标准和品牌战略,鼓励发明创造,建立健全企业的技术标准体系、质量保证体系、品牌建设体系和财务核算体系等,培育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的知名品牌,提高企业信息化水平。
  4、培养创新人才队伍。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创新创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文件要求,加强对企业创新人才的培养,培养具有创新创业意识的优秀企业家和企业经营管理队伍,建设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的自主创新带头人及企业创新团队,充分发挥职工技术协会的作用,提高企业职工的创新技能。
  5、完善创新机制政策。改革和完善激励创新的机制,以深化技术要素参与收益分配为核心,支持试点企业对技术骨干和管理骨干实施期权等激励政策,将企业技术创新投入和创新能力建设作为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鼓励职工开展技术革新、技术攻关、技术发明等创新活动,营造创新氛围,建设创新文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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