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吉林省国家税务局电话申报纳税实施办法(试行)》和《吉林省国家税务局个体工商户银税联网缴税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吉国税发〔2006〕83号)
各市、州、县(市、区)国家税务局:
为了规范全省小规模纳税人多元化申报纳税工作,经认真研究,省局制定了《吉林省国家税务局电话申报纳税实施办法(试行)》和《吉林省国家税务局个体工商户银税联网缴税实施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遵照执行。同时,对加强小规模纳税人多元化申报纳税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广泛宣传,扩大多元化申报纳税系统的覆盖面。多元化申报纳税省局集中处理后,省局与省建设银行、省工商银行、省农业银行、省邮政储汇达成了协作协议,在全省范围内上述四家金融机构均可办理小规模纳税人多元化申报纳税事宜。此外,省局还对延边城市信用社、吉林市商业银行的多元化申报纳税系统进行了完善。按照统一的模式,各地也可以选择其他金融机构作为扣税银行,省局负责统一提供业务需求和完成接口工作。各级税务机关要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多元化申报纳税的现实意义和给纳税人带来的方便与快捷,取得纳税人的理解和支持,不断扩大小规模纳税人多元化申报纳税系统的应用范围。
二、严格管理,确保多元化申报纳税系统的正常运行。小规模纳税人多元化申报纳税系统作为综合征管软件V2.0主要的外围软件,基础数据来源于综合征管软件V2.0,各级税务机关要认真核对与小规模纳税人多元化申报纳税系统相关的基础数据,确保纳税人顺利进行申报纳税。各级税务机关要充分利用多元化申报纳税系统的查询功能,对纳税人的申报纳税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加强催报催缴工作,提高银行电子扣税成功率,减少纳税人的违法违章行为和税款滞纳。
三、加强沟通,建立多元化申报纳税系统的协调机制。为确保多元化申报纳税系统的平稳运行,省局已经与省建设银行、省工商银行、省农业银行、省邮政储汇及吉林省电子商务中心建立了定期联系会议制度。各级税务机关要按照省局的统一要求,做好与国库、合作银行及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密切与多元化申报纳税系统的技术支持和运行商吉林省电子商务中心的联系,建立协调机制。指定专人负责多元化申报纳税工作,对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交省局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