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责任主体和责任内容
委党组指导委机关党支部党建工作的主要责任:
1.贯彻执行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关于党建工作的决议、决定和指示,以及有关制度、规定,结合委机关实际工作,研究制定机关党建工作规划、举措。
2.建立、健全、改革和完善党组织设置,加强委党组班子建设、领导和指导委机关党支部建设,积极发挥委机关党支部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
3.加强委党员队伍建设,指导委机关党支部做好党员的发展、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进一步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做好本职工作的自觉性。
4.会同市委组织部抓好市属国资公司“四好班子”创建活动,加强国资公司领导班子建设,提高国资公司整体活力和综合竞争力。
5.加强对委机关工会、妇联等群众组织的领导,充分发挥其在做好国资监管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6.及时总结并注重巩固和扩大委机关党建工作的成果,注重研究并及时解决党建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提高党建工作水平。
7.做好委机关党建工作的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价。
委党组书记是委机关加强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委党建工作负总责。委分管领导是加强委党建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具体落实加强机关党建工作的各项措施。委党组其他成员要将党建工作要求落实到分管工作中,配合支持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委党组成员在委党建工作中要落实领导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同时要承担起双重责任,充分发挥带头、示范和指导作用。
五、工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形成由委党组统一领导,人教处牵头抓总,各处室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明确由委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全面负总责;委分管领导、党支部书记负起直接责任人的职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委党组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专题党组会,研究委党建工作重要问题,确定工作任务、重点和措施。
2.深入调查研究。委党组要及时调查研究机关党建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同时注意广开言路,积极倾听普通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每年确定1项专题,组织力量进行专题研究,提出对策建议。
3.开展特色活动。扎实推进“强基工程”,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增强党组织凝聚力,尤其要针对委年青同志多,富有热情、富有激情的特点,活动中既要吸引年青同志积极参加,又要努力发挥青年的优势为党支部工作服务。积极开展“双结对”和“党员志愿者”活动,促使委机关在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实际行动中充分展示先进性。组织开展各类知识学习,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大力建设学习型党支部,构建委党员知识更新的平台和机制,以请进来、走出去等方法多形式多渠道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交流,提高委广大党员做好国资监管工作的实践能力。
4.开展“争先创优”活动。根据委党支部党建工作的目标要求,深入开展各种形式的“争先创优”活动,细心挖掘身边的优秀党员,在委内部树立先进典型,使大家从先进典型身上看到自身存在的差距,明确今后努力的方向,增强进一步做好国资工作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