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国资委关于加强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意见
(苏国资党组〔2008〕1号)
委各处室:
为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全面巩固和发展先进性教育成果,着力加强机关党建工作,根据苏州市委办公室《关于转发〈江苏省各级地方党委、部门党组(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结合委工作实际,现就我委加强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形成责任明确、领导有力、运转有序、保障到位的党建工作机制,促进机关党建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增强机关党支部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激发机关党员以开拓创新、卓有成效的一流国资工作业绩努力践行共产党员先进性,为实现全市国有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工作原则
委党组加强委机关党建工作遵循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原则。
三、工作目标
委党组加强委机关党建工作要达到以下主要目标:
1.组织坚强有力。委机关党支部组织健全,设置合理,保持党的先进性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委机关党支部能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以严谨有力的组织体系,为实现我市国有经济的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2.党员作用突出。委党员同志能时刻发挥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处处率先垂范,努力作到“善于学习、勤于思考、勇于实践、奋发有为”,以开拓创新、卓有成效的一流国资工作业绩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为我市实现富民强市和“两个率先”作出贡献。
3.国资业绩显著。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两个率先”目标,以奋发有为、优质服务的一流国资监管业绩力践先进性,以廉洁高效、甘于奉献的国资机关作风体现先进性,致力于探索建立既符合国家要求、又具有苏州特色的国有资产监督和管理体系,努力当好我市国资监管工作的忠诚卫士。
4.干部群众满意。委党建工作坚持走群众路线,机关党员牢记党员宗旨,真心诚意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切实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通过努力能够解决的突出问题,努力提高工作效率,以服务群众、服务基层的实际行动取信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