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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苏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苏州市监察局、苏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2008年全市国有企业开展“廉洁文化进企业”工作要点》的通知

  二、机制建设加大探索力度,重在源头规范
  针对全市国资国企的重点环节和关键风险点,坚持体制机制的创新和实践,不断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廉洁文化对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保障作用。
  6.认真贯彻落实国资公司管理办法、国有资产收益收缴办法、经营者收入考核办法、投资管理办法、国有资产重大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办法、国有(集体)改制企业剥离资产管理和处置暂行办法、规范市属国资公司对外担保行为和证券投资行为办法等各项出资人监管制度,加强国资监管,维护国资权益。
  7.根据市纪委第三次全体会议决议中“加快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加强和完善国资监管体制建设,努力实现国资监管制度建设新突破。一是完善国有资产收益收缴制度,开展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试点工作,保障国有出资人权益;二是研究制定国有上市公司股权管理办法,规范国有股权管理;三是积极探索出资人财务监督办法,不断创新管理手段,进一步完善出资人财务监督体系;四是研究出台董事会和董事任期考核暂行办法,逐步探索国资公司负责人任期考核目标和年度考核目标相结合的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建立健全有效的企业激励约束机制。
  8.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的要求,建立健全市属国资公司监事会,充分发挥监事会在国有企业中的监督作用,完善市属国有企业董事会、监事会工作机制,规范企业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者的权利和职责,实现决策、执行、监督三权分治的权力制衡,促进企业科学管理和规范运作。
  9.不断健全企业各项经营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重大投资项目论证制及重大项目招投标制,不断完善重组改制、产权交易、资本运营、营销采购、投资担保等管理制度,探索构建企业风险管理体系,将廉政建设作为企业风险控制内容,与经营风险、法律风险、财务风险一起进行识别、评估和控制,努力构建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内部经营管理机制。
  10.完善治理企业国有产权交易领域商业贿赂工作组织领导体系、工作方案和长效机制。重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妥善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做到有案必查,违纪必究。
  11.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区别企业内部和控股、参股企业党组织管理关系、班子任免等的不同情况,有针对性地分别签订责任书,落实责任分解,强化责任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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