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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关于印发喀什地区2011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八)做好工程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工作。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城镇规划、选址和工程建设时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避免新建工程建设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内,防止工程施工不当引发地质灾害。申请开采矿产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并按地质环境保护方案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工作,防止矿山地质灾害的发生。

  (九)加强喀什噶尔、叶尔羌河流域、重点水利电力工程等基础设施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水利部门负责对大堤管涌、崩岸、水库大坝滑坡等与水利设施有关的地质灾害的巡查检查和调查处理,同时做好山洪预警,并及时通报地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

  (十)、加强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气象局负责提供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关的气候资料,与国土部门及时准确提供和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信息。

  (十一)加强地质灾害防治法规和基本知识宣传。采取各种宣传形式,向广大人民群众宣讲地质灾害防治法规和地质灾害常识,防止因缺乏防灾基本常识而造成人员伤亡。

  (十二)各县市人民政府对辖区内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要落实责任单位和监测责任人。

  附件:
  2011年喀什地区地质灾害值班单位和电话

  新疆国土资源厅值班电话
  电话:0991-2646942
  传真:0991-8812226、2651935(厅地质环境处电话)
  手机: 1399913509(联系人:于德胜)
  电子信箱:xjgtlxd1234@126.com
  喀什地区国土资源局
  电话:0998-2841363、2824149
  传真:0998-2848089
  手机:15886889685、13999090903、13899191621(联系人:买买提卡德尔、李月新、吐尔逊买买提)
  电子信箱:ksgtdh@sina.com
  喀什市国土资源局
  电话:0998-2822601、2826135
  传真:2830882
  手机:13899102126、13899100018、13579075588(联系人:雷川、塔依尔、蒋子杨)
  疏附县国土资源局
  电话:0998-3251902、3255696、
  传真:0998-3252584
  手机:13999089511、13999155658、13899183537(联系人:胡明勋、冯君、巴吾东)
  疏勒县国土资源局:
  电话:0998-6572004、6578388
  传真:0998-6572319
  手机:0998-2201555、13899146761、13899184866、15292922229(联系人:张昆仑、居来提、那买提、蒋书生)
  英吉沙县国土资源局:
  电话:0998-3622633、3622620、3628121
  传真:0998-3622625
  手机:13899118996、13899158982、13279710386(联系人:阿巴白克尔·外斯丁、刘长路、陈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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