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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在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开展争先创优评比表彰活动的通知

  二、评比名额和分配比例

  (一)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在全市药监系统表彰5个。根据综合考核情况,对单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另设药品专项整顿先进单位、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先进单位进行表彰。

  (二) 创建文明行业活动先进单位表彰数由市局党组根据各单位申报情况确定。

  (三)“三优三满意”文明处(科)室的表彰数为:市局4个;区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局)各1个;事业单位各3个。

  (四)创建文明行业活动先进个人市局机关推荐3名,各区县局(分局)、事业单位可推荐1名。

  (五)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先进工作者表彰数为:市局机关5名;区县局(分局)各1名,事业单位各2名。

  三、评比方法和要求

  (一)评比工作在市局党组的领导下,结合今年年终考核工作进行,由市局人教处具体负责,按管理权限分级组织实施。

  (二)三项评比程序为:民主推荐、单位(处室)申报、综合考核、择优上报、市局党组研究、公示、表彰。

  (三)各单位(处室)上报的主要事迹必须详实具体,一般为2000字左右(可附页)。

  (四)各单位(处室)要认真做好这次评比的组织发动工作,通过评比活动,弘扬正气,推出典型,学习先进,鼓舞斗志,推动全市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五)请各单位(处室)于2007年1月10日前将申报表各一式二份报至市局人事教育处。

  附件:1、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
  2、创建文明行业活动先进单位申报表
  3、“三优三满意”文明处(科)室申报表
  4、创建文明行业活动先进个人申报表
  5、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先进工作者申报表(略)

  二〇〇八年一月二日

  附件1:
  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

申报单位

 

近两年

获奖情况

 

(详细填写,可附页)

单 位

意 见

 

 

(签 章)

年  月  日

市 局

党 组

意 见

 

 

(签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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