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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严格执行国家医用电气设备产品强制性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
3.尚未申请补检仍需生产的产品注册证情况表
二〇〇八年二月十四日
表格1:
完成医用电气设备产品检测报告汇总情况
单位(盖章) 填写日期:
序号
注册证号
送检型号
检验完成日 期
检验机构
备注
表格2:
尚未申请补检且不再准备生产的产品注册证
单位(盖章) 填写日期:
序号
产品名称
注册证号
备注
第
[1]
[2] 页 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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