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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08年度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成立和完善工作机构。6月10日前,市局成立行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全系统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各区县局(分局)、各直属单位也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组织本单位的行风评议工作。同时,将行风工作机构的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地址和负责人名单及其联系电话,上报所在市、区(县)行风办。

  3、组建队伍,开展业务培训。各单位要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士、媒体记者、街道社区干部、企业职工和市民中聘请行风监督员,认真组织业务培训,定期安排行风监督员对本单位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明察暗访,帮助查找问题和制定整改措施。

  4、公开承诺服务标准。6月15日前,市局、各区县局(分局)、各直属单位在公共服务场所醒目位置公布工作规范和服务标准、投诉和举报电话,设立意见箱,并由市、区县行风办统一在媒体公开承诺工作规范和服务标准,公布投诉举报电话。

  5、上报有关资料。6月20日前,由市局统一向市行风办上报所属基层单位和服务窗口名单和2000份服务对象资料。

  6、营造社会氛围。各单位要在醒目的位置,特别是服务窗口,张贴宣传口号和悬挂标语横幅,有条件的单位可以利用附近街道、社区的宣传橱窗张贴宣传画报,和悬挂标语横幅,营造良好的评议范围。

  7、加强舆论宣传。要充分利用报刊、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全系统开展评议的情况和成果。市局在网站开设行评专栏,信息中心定期收集各单位开展活动情况,及时为市纠风办提供开展活动的信息。

  (二)自查自纠:7月-8月上旬。

  1、全面自查。按照评议工作的总体要求,各单位要围绕本单位工作规范、行业标准、岗位要求、评议内容、群众投诉和举报反映的问题,认真进行自查。既可以采取走访服务对象、上门征询意见,也可通过召开座谈会、设立意见箱、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广泛听取社会各阶层的意见和建议,找准本部门、本行业、本单位在行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

  2、分析原因。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单位要深入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特别注重发现并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研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做到边查边改,以查促改,进一步强化内部管理,规范工作流程,完善行为准则,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

  3、积极发挥政风热线作用。各单位要及时回复群众通过“政风热线”反映和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与广大群众互动交流的方式,接受群众监督,提高群众的参与度,增强行风评议的互动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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