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市局、各区县局(分局)、各直属单位可从本系统(单位)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新闻媒体等单位聘请10名以上人员组成行风监督员队伍,负责对市局机关和基层单位进行明查暗访,发现和查找行风建设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与突出问题,客观分析原因,提出整改和建立行风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与建议。
三、评议对象
2008年行风评议,以具有公权性、公共性、公益性较强的部门(行业)为主要对象,按照系统类型、部门职能和行业属性分为三类,共计26个评议对象,评议重点为这些部门和行业的站、所、一线窗口等基层单位。药监系统被列在行政执法类12个单位之一。
四、评议内容
评议内容:履行职责,执法公正,政务公开,办事效率,服务态度,清正廉洁,践诺守信。
五、评议方法
按照市纠风办提出的“上下联动、条块结合、自评为主、面向社会、群众参与的”要求,具体做法:
(一)市局与各区县(分局)、直属单位在时间上同步展开、同步推进。
(二)各区县局(分局)既参加所在系统评议,又要接受属地行风办的指导、检查及民主测评。
(三)由市、区县行风办统一将市局与各区县(分局)、直属单位的承诺工作规范和服务标准,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
(四)市局、各区县局(分局)、各直属单位向社会公布行风监督电话,接受人民群众的举报和投诉。
(五)市局、各区县局(分局)、各直属单位对照职责、行业标准、工作规范和公开承诺,自下而上组织自查自纠。
(六)接受市、区(县)行风办的暗访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七)市局、各区县局(分局)、各直属单位负责人面向工作和服务对象代表述职述廉,并现场接受咨询和评议。
(八)接受市、区(县)作风办通过全市4500个测评联系点等面上测评。
六、评议步骤
全系统整个评议活动从2008年6月上旬开始,至2008年12月下旬结束,共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6月份。
1、组织发动,制定实施方案。市局定于6月中旬召开“2008年度南京市药监系统行风评议动员大会”,印发《2008年度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各区县局(分局)、各直属单位择期召开相应会议,做好思想组织发动,并根据各自实际,及时制定本单位行风评议工作《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