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积极投身全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活动的通知
(宁食药党委[2008]102号)
各区县局(分局)、各直属单位、机关各处室:
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争创联合国最佳人居环境城市,是市委市政府向全市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更是740万南京人民的共同期盼。当前,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已经进入倒计时冲刺阶段,8月1日至8月4日,省文明办将对全市创建文明城市进行测评,9、10月,国家文明委要对申报候选城市开展全面考评,大考在即,形势逼人。按照市委扩大会议的部署要求,作为全市创建文明城市的责任部门之一,要以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志在必得”的决心,团结一致,为坚决打赢这场攻坚战做出积极贡献。现就积极投身全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活动,做好迎接省文明办的测评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深刻认识创建的重大意义。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对于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动城市现代化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是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必然要求,是贯彻省委对南京建设发展的要求,进一步提升城市品质的迫切需要,也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要举措。各单位、全体共产党员、干部职工一定要充分认识到这次省文明办对我市的检查成绩直接关系到我市是否被省里推荐到中央文明委的重要性,保持清醒的头脑,进一步振奋精神,切实增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紧迫感、责任感和自觉性,克服创建文明城市与己无关的思想,把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作为机关的份内之事和应尽职责;破除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就是争名誉、就是为了一块奖牌等模糊观念,充分看到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对于提升城市管理建设水平,加快南京发展步伐的现实意义和深远影响,扎扎实实做好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的各项工作,以实际行动为我市创建文明城市多做贡献。
二、加强领导,切实强化创建的责任落实。作为创建工作的责任部门之一,各单位一定要认真落实好市文明办赋予我们的责任和目标,对创建工作、创建目标进行再检查、再推进、再落实。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各职能处室分工负责,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机关作风是创建文明城市考评指标之一,要把创建活动同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捆在一起抓,深入扎实推进“优质服务提升年”的各项工作,提高人民群众对机关的满意度。在开展好自身创建活动的同时,要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全市和机关统一组织的创建活动,服从所在区、街道、社区的协调与安排,积极参加所在区、街道、社区开展的创建活动,形成市级机关与全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一盘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