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两项制度”试点工作结束后, 7月将全面开展农村食品经营者按规定建立索证索票和进货台帐制度,严格经营者第一责任人制度。逐步对汽车配件、家用电器、建筑钢材等十类重要商品经营者建立进货台帐或索证索票制度,进一步加强商品质量监管。
(三)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市场的监管,在市场巡查中,既要检查经营者的进货台帐,又要检查商品的质量,对涉嫌有质量不合格的,要督促经营提供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四)加大对辐射农村市场的批发市场的监管。检查经营者索证索票的情况,防止假冒伪劣商品从城市流向农村。
(五)加大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的建设力度。通过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工商监管的原则,力争今年底60%以上行政村建立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两年内每个行政村至少建立一户农村食品示范店。
(六)在政府的领导下,进一步加大“一会两站”的建设力度,力争农村消费者消费纠纷投诉不出村,就近解决消费纠纷问题,降低维权成本。
(七)加强对QS标志和3C标志等市场准入标志的检查,对应当有QS标志而无QS标志或伪造QS标志的食品,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查处,对应当实施3C强制认证而未实施的,一律移交质监部门查处;对伪造、冒用3C强制认证标志的,适用《
产品质量法》查处,把不合格商品清理出市场。
(八)发挥快速检测设备的作用。各局要发挥快速检测设备的作用,按《贵州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办法》,认真开展快速检测,并作好后处理工作。
(九)各局要建立有效的执法监管信息网络,采取有效方式,及时发现和掌握食品和其他商品的市场监管信息,扩大案件线索来源渠道。
(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农村消费者科学消费水平。通过对商品知识、消费知识、法律知识的宣传,提高农村消费者的安全消费意识和消费维权的知识和能力,纠正不良消费习惯,养成科学消费、合理消费、健康消费的消费习惯。
四、工作要求
(一)食品经营户是个动态的数字,但各级工商机关在统计时一定要力求准确,以便在今后的监管工作中掌握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