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物价局关于制定市区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锡价服[2007]155号)
无锡太湖明珠广电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中广网络有限公司:
你们“关于制定无锡有线数字电视收视维护费标准的请示”收悉。
按照《江苏省定价目录》、《江苏省有线数字电视收视费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根据无锡市物价成本调查队《关于无锡市区有线数字电视收视整体转换新增成本监审报告》(锡价本监字[2007]23号)和“无锡市制定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听证会纪要”的结论,结合我市有线数字电视网络建设改造、发展维护的实际情况,经报市政府同意,并经省物价局备案,现核定市区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标准如下:
一、有线数字电视(60套节目)基本收视维护费标准
1、住宅用户:三个终端内24元/月、户;一户超过三个终端每增加一个终端加收10元/月;对政府有权部门认定的低保特困用户按7元/月、户收取。
2、非住宅用户:在住宅用户收费标准内双方协议确定。对公益性社会福利机构减半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