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检查时间自5月中旬至6月底,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自查阶段(5月中旬~5月底)
各高校、各有关单位按照此次专项检查有关重点进行认真自查,对检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整改,并将自查情况报送市教委。
(二)督查阶段(6月初~6月中旬)
市教委将组织高校开展食品安全工作互查,并会同有关政府职能部门组成检查组,对部分高校食品安全工作开展重点检查。
(三)整改阶段(6月中旬~6月底)
对互查、督察阶段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督促有关学校和单位进行认真整改,并组织重点复查,确保安全监管不留盲点、不留死角。
各高校、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把专项检查与日常监管、单位自律与强化监管相结合,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对校内各餐饮服务部门(尤其是学生食堂)进行全面排查,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堵塞管理漏洞,确保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常抓不懈。各高校务必认真总结专项检查自查工作,并填写《上海高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自查表》(见附件),加盖公章后,于2011年5月31日前报送我委学校后勤保卫处。
附件:上海高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自查表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二○一一年五月十二日
附件:
上海高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自查表
单位名称: (加盖公章)
检查重点
| 检查内容
| 检查结果
| 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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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品安全
责任制落实情况
| 学校是否制定食品安全管理规定、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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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食品安全监管机构,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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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落实了食品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各岗位、环节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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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定期检查食品安全并有完整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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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通过公开招投标的程序引进社会餐饮服务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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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对有关引进社会餐饮部门服务资质进行查验,并将落实食品安全工作作为合同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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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对引进的社会餐饮企业日常食品安全落实监督职责,无“以包代管、以费代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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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餐饮服务
规范经营情况
| 各餐饮服务部门有无餐饮服务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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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服务部门是否做到亮证、亮照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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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设食堂的是否分别申请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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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经营项目与许可范围是否相符,是否存在超范围、超期限经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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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从业人员
健康管理及培训情况
| 是否建立了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健康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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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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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开展对食品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相关资料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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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从业人员个人卫生是否符合有关卫生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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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认真执行“实名晨检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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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监管及索证索票
落实情况
| 学校是否建立对食堂采购工作监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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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餐饮服务部门采购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验收并具有进货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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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主副食品是否查验、索取并留存加盖有供货方公章的相关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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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肉禽类产品是否索取并留存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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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豆制品是否核查“上海市豆制品送货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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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留存加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送货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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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是否对餐饮服务部门“小采购”实施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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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卫生监管
落实情况
| 食堂环境是否定期清洁和保持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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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具有消除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孳生条件的防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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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具、工具使用是否严格执行“一洗、二清、三消毒、四保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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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是否配备有效洗涤消毒设施,且数量满足实际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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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毒人员是否掌握基本消毒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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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具消毒效果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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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原料储存场地是否专人管理,是否建立食品入库、出库和日常性查验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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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存储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储存的食品是否标明进货日期,出库食品遵循先进先出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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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箱(冷库)温度是否符合食品储存卫生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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烹调后至食用超过2小时的,是否在高于65℃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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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落实留样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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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具有足够的通风和排烟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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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使用
食品添加剂情况
| 学校是否督促餐饮服务部门建立健全食品调味料和食品添加剂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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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添加剂是否落实“五专”(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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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存在采购和使用无合法生产资质以及标签不规范的食品调味料和食品添加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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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服务部门自行配制食品调味料、甜点、饮料,原料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要求,是否有合法进货渠道和产品质量合格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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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部门是否如实标示加工制作的食品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以及加工方法,并向学校监管部门报备,并及时向就餐学生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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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服务部门附设
甜品站食品安全
落实情况
| 学校是否按照规定对校内餐饮服务单位所属的甜品站食品卫生安全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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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学生食堂开设甜品站的,是否由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所有人提出甜品站餐饮服务许可申请及食堂餐饮服务许可变更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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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未办理许可证的甜品站违规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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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清真伙食监管
落实情况
| 学校自办清真食堂的,场地、设备、设施是否符合清真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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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进社会清真餐饮是否具备餐饮服务许可,工商营业执照是否具有“清真餐饮管理”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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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是否对社会清真餐饮进校服务实施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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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将学校清真食堂交由个人承包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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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食品卫生专项
整治监管落实情况
| 是否对食用油、食盐、一次性筷子和餐盒采购和使用,严格进货查验及索证索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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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对来源不明的食用油、食盐、餐具等立即停止使用,并通报专业部门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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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是否督促餐饮服务部门做好餐厨垃圾处置,防止餐厨垃圾(包括食用油脂)流入非法收运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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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员: 填表时间: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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