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吴中区“苏州翠湖湾住宅小区1#-4#楼”初步设计抗震设防审查意见的通知
(苏住建抗〔2011〕37号)
吴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根据《
江苏省防震减灾条例》、《
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48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组织建筑结构专业的有关专家,于2011年2月24日对你局转报的苏州冠天房地产有限公司“苏州翠湖湾住宅小区1#~4#楼”初步设计进行了抗震设防审查。现将专家组审查意见印发给你们,请你局督促业主及设计企业按照专家组审查意见修改设计,确保该工程的抗震设计质量。施工图设计完成后,送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图审查机构,根据初步设计审查意见进行复核审查,并将有关抗震设防复审意见及对意见的回复,报我局审核。
附件:吴中区“苏州翠湖湾住宅小区1%23~4%23楼”初步设计抗震设防审查意见
二○一一年三月二日
吴中区“苏州翠湖湾住宅小区1#~4#楼”初步设计抗震设防审查意见
受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由部分专家组成的审查小组,对苏州冠天房地产有限公司“苏州翠湖湾住宅小区1#~4#楼”工程进行了抗震设防审查,审查意见如下:
1.1#、2#楼一层结构平面图中板面标高与建筑不符;按建筑图,部分区域会有1.2米的板面高差而形成局部错层,应按实际情况建模计算,并按规范要求采取相应的抗震措施,同时应补充跃层剪力墙稳定验算。
2.1#、2#楼二层楼板开洞较大,结构内力分析时应采用符合楼板平面内实际刚度变化的计算模型,计入楼板局部变形的影响。
3.1#、2#楼3~28层轴4~8×F~G、14~18×F~G处楼板厚度及配筋宜加强。
4.3#、4#楼,楼梯间休息平台板厚及配筋宜加强;轴7、12处的电梯井道墙两侧均空,应采取措施确保其自身稳定及井筒整体性。
5.托柱梁的内力应按规范要求进行放大,并采取相应的抗震构造措施。参见《抗规》第3.4.4-2条相关要求。
结论:经上述修改和调整后,基本通过初步设计抗震设防审查。审查意见在施工图阶段落实,由施工图审查机构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