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项目实施环境。拓宽融资渠道,放宽社会资本准入,推行投资便利化政策,吸引民间资本参与基础设施等领域建设,强化项目资金保障,确保金融机构新增贷款不低于100亿元。加强项目用地报批和协调,盘活用地指标,全力保障项目建设用地。切实做好项目储备和前期工作,加强汇报沟通,适时推出一批成熟项目。优化投资环境,加大项目质量监管和督查工作力度,完善质量责任追究制度,努力建设优良工程。
(五)加快推进城镇化,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加强城乡规划编制。积极开展城乡规划体系编制工作,推进宾川、剑川、洱源、南涧等县城总规修改,加快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和城市规划区控制性详规编制,开展12个重点镇总规修改和全州村庄规划编制工作。以滇西中心城市总规为依据,加快海东片区分区规划、城市控制性详规、新拓展片区规划等各层次规划的制定。抓好规划实施,严格规划执行,切实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提高规划执行力。
推进滇西中心城市建设。加快下关旧城改造步伐,改善市政基础设施,抓好城区绿化、亮化、美化、净化等工作,启动下关北片区截污治污、环境整治、生态修复工程,提升大理市综合服务功能和城市总体品质。加大海西保护力度,继续推进“百村整治”工程。积极推进凤仪片区和海东新区开发,加快环海东路、供排水管网和垃圾处理场建设。启动大理昆钢物流中心建设,抓实云南东融中药材物流经营中心、大理木材交易市场、五洲国际商贸城等项目前期工作。以快速通道建设为突破,推进祥云、宾川、弥渡、巍山为重点的功能区建设,加快祥云撤县设市申报工作,促进“1+6”城市群扇形核心区战略框架的形成,发挥城市聚集效应和辐射带动作用。重视城镇支撑产业培植,加快特色优势产业发展。
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机制,加大以奖代补力度,认真做好大理市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工作,力争有2个县城成功申报省级园林县城。启动洱源、永平、漾濞县城改造提升工程。继续实施一批以交通、治污、供排水为重点的城镇基础设施和社会公益项目。抓好8个县污水处理厂和4个县垃圾处理场续建及乡镇治污设施建设。
高度重视特色村镇建设。在完成21个重点特色小镇开发建设基础上,启动12个中心集镇、24个中心村和36个示范村建设,培育一批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重点集镇和旅游、商贸、手工艺、现代农业、生态园林特色小镇及重点村。积极探索城乡统筹发展试点工作,放宽县城、小城镇户籍限制,引导农村居民向城镇有序转移,帮助进城农民融入城镇。大力发展县域经济,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力争全州城镇化率达36%,建成区城市绿化覆盖率达25%。
(六)加强资源环境保护,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步伐
更加注重生态建设和资源保护。结合我省全面推进低碳省试点工作,以滇西北生物多样性保护、“七彩云南保护”大理行动计划为重点,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继续抓好重点防护林、天然林保护和商品林基地建设,大力开展荒山、通道、村庄绿化和绿色社区创建工作,加快“森林大理”建设。完成苍山与南诏历史文化遗存国家自然和文化遗产基础设施项目。积极推进生态乡镇、生态村创建工作。加大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力度,推进沘江污染治理。实施小流域治理140平方公里。积极探索生态建设新机制,开展资源开发、重大基础设施建设、自然保护区、城市水源地等重点领域的生态补偿。抓实农村垃圾分类和集中处理工作。完善土地管理制度,强化规划和年度计划管控,加强耕地保护,实施土地开发整治3.6万亩,新增耕地0.9万亩。推进地质找矿行动,加大矿产资源勘查力度。
继续推进洱海保护治理。启动实施洱海水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重点实施一批截污、治污环保项目,抓好入湖河口湿地生态恢复建设、洱海环湖村落环境综合整治、洱海流域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环湖截污治污工程的实施。继续推进洱源生态文明示范县建设。确保洱海水质总体保持稳定并持续改善。
大力发展低碳循环经济。加强规划指导,创建一批循环经济企业和生态产业园区。大力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加强农村能源建设和管理,抓好洱源“全国首批绿色能源示范县”建设。继续实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推广节能技术和产品。推进各领域低碳技术推广应用,倡导低碳生活,重点在洱海流域发展低碳循环经济。完善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考核评价体系,确保完成省下达的目标任务。
(七)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提高对外开放水平
全面推进重点领域改革。积极推进事业单位体制改革。深化教育体制改革,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五项重要任务。强化部门预算和财政绩效管理,建立规范完善的财政保障机制。积极争取上级财政加大对我州的转移支付力度。完善财政扶持政策,支持事关经济社会长远发展的重点领域建设。加快推进供销社改革发展和二次创业。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稳妥推进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抓好乡镇机构改革,完成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等公共服务机构改革任务。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综合配套改革,积极推进国有林和国有林场改革。继续深化水务管理体制、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
抢抓桥头堡建设和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机遇。完善招商引资工作机制,加强前期工作,强化履约机制,优化服务环境,提升服务水平,确保协议履行和项目落地。努力引进一批技术含量高、产品附加值高、财税贡献率高、劳动就业率高的项目。力争全年引进州外到位资金150亿元以上,实际利用外资1000万美元以上。充分利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跨境经济合作区平台,深化与南亚、东南亚各国的经贸合作,稳步扩大传统优势产品出口,培育新的出口产品和市场,推动外贸进出口总额快速增长。扩大境外劳务合作,支持企业扩大对外投资,参与境外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抓实桥头堡建设和西部大开发前期工作,加强政策及项目衔接,制定出台具体实施意见,争取国家和省更多项目及资金支持。
(八)完善公共服务体系,促进社会事业全面进步
坚持优先发展教育。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进一步巩固“两基”成果,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积极发展学前教育,支持发展特殊教育。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继续规划实施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推进中小学标准化、现代化、信息化建设。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和管理,完善家庭困难学生资助体系。支持大理学院申报更名为大理大学,加快大理农林职业技术学院和大理滇西中等职业教育公共实训实作中心建设,努力推进滇西教育中心建设。
强化科技支撑和人才保障。加快科技管理体制改革和人才队伍建设,广泛开展科技服务和科普活动,加强适用科技成果推广应用。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创新,积极培养和引进高层次创新人才、产业发展型人才,统筹抓好各类人才队伍建设。
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好文化惠民工程和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示范区建设,实现农家书屋行政村全覆盖。大力推进广播电视数字化建设、广播电视村村通和农村电影放映工程。鼓励文艺精品创作,重视民族文化建设,启动《白族通史》编纂。切实保护各类文化遗产。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培育骨干文化企业。深入推进文明大理创建活动,强化各行业职业道德建设。加强公民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依法打击利用互联网、手机传播有害信息行为,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启动2至3个县档案馆建设。全面完成州体育场馆改造,认真做好省第八届农运会筹备工作。广泛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提高竞技体育水平。
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推进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贯彻落实基本药物制度,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加强重点公立医疗机构建设,鼓励发展民营医疗机构,实现医疗资源和信息共享。提高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治能力,高度重视血吸虫病、艾滋病防控。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抓好州医院改扩建和大理卫校搬迁前期工作,启动州第二人民医院、州妇幼保健院整体搬迁,加快实施大理民政精神病医院改扩建,加快推进滇西医疗中心建设。抓好统筹解决人口问题试验区建设和人口出生缺陷预防工作,实现人口均衡发展。
高度重视就业工作。继续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加大对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指导和援助。继续实施“贷免扶补”政策,重点扶持3000人自主创业,帮助4300名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新增城镇就业2.1万人,确保零就业家庭实现动态清零。引导和促进劳动密集型企业、现代服务业、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加快发展,创造更多就业岗位。
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进一步扩大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覆盖面。全面实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州级统筹,提高城镇居民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抓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积极推进鹤庆、永平、洱源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完善城乡低保制度,实现应保尽保。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加快城市廉租房、公租房、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和农村危旧房、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继续做好移民搬迁安置和后期扶持。加快发展养老服务、残疾人等社会福利事业,争取启动以大理颐老院、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为重点的养老和残疾人服务设施建设。实施10项惠民工程。
(九)推进依法治州,建设平安和谐大理
加强民主法制建设。自觉接受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认真执行州人大的决定决议,重视民族立法工作。支持州政协多渠道参政议政,主动接受民主监督。进一步提高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效率及质量。广泛听取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的意见建议,积极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工作。深入推进政务、厂务、村务公开。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完善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等制度。全面开展“六五”普法,进一步推进依法治州进程。
强化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工作。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抓好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深入开展道路交通、消防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预防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加强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做好地震、气象监测预报,建立调查评价、监测预警、防治和应急体系。抓好滇西救灾仓库和部分乡镇救灾储备库建设,增强救灾应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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