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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我市规范性文件统一发布检查情况的通报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我市规范性文件统一发布检查情况的通报
(汕府办〔2011〕2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广东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和《汕头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有关建立规范性文件统一发布制度的规定,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促进依法行政,2010年5月24日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进行全市规范性文件统一发布情况检查的通知》(汕府办传〔2010〕76号),要求各地各部门就2006年以来规范性文件统一发布情况认真组织自查并报送自查报告;2010年11月29日至12月1日由市政府办公室、市监察局、法制局组成抽查组对金平、龙湖、潮阳区和市环保局、人社局、物价局等单位进行现场抽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规范性文件统一发布制度运行情况总体良好
  (一)各地各部门对规范性文件统一发布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逐步提高。多数单位对规范性文件统一发布工作较为重视,把规范性文件管理作为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工作,列入本地区、本部门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如市物价局等部门专门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法制机构具体抓,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发布工作得到较好落实,成效显著。
  (二)规范性文件的配套管理制度逐步建立。大多数单位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通过印发贯彻意见通知、出台工作规定等方式,指导规范性文件制定发布工作。金平、龙湖区政府在2004年就分别出台了《金平区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龙湖区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市物价局、住建局等部门在本机关的工作规则或公文办理制度中专门就规范性文件作了规定,这些都确保了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统一发布工作有章可循。
  (三)各区县政府基本都明确了本地区规范性文件发布载体,并加强建设和管理。如龙湖区在规定“汕头龙湖”网站为该区规范性文件统一发布载体的基础上,对该平台不断进行完善更新,投入资金建立了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完善后台发布系统,为今后建设规范性文件网上查询平台做好技术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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