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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粮食局关于开展省局电子政务建设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粮食局关于开展省局电子政务建设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
(苏粮办〔2007〕20号)


各处室、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电子政务工作座谈会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电子政务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02]126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电子政务建设的意见》(苏政办发[2007]8号)以及近年来全省电子政务工作会议的精神,推进电子政务建设,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电子政务检查工作的通知》(苏政传发[2007]35号)要求和局领导指示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决定于近期在局内部开展电子政务建设情况自查工作。现将自查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通过自查,全面领会国家和省委省政府有关电子政务建设的标准、要求,掌握本局电子政务建设和应用情况,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根据本局实际,有针对性地制订改进措施和建设与发展规划,促进粮食信息化及电子政务健康发展,促进本局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切实提高行政效能和公共服务水平,为推动全省粮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二、检查内容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检查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这次自查的重点有以下四个方面:

  1、部门领导重视程度、组织机构建设及发挥作用情况;

  2、各单位现有单位内部或行业性应用系统、信息资源、网站、网络基础设施与安全保障、培训与人才等建设和应用情况,发展规划、政策法规与标准化制定和实施情况;

  3、通过推行电子政务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带动信息化发展,以及支持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金农工程”的配套建设情况;

  4、各项信息系统、网站等建设与运行维护的资金保障,服务外包与托管,国产软硬件应用等情况。政务段格

  三、方法步骤

  (一)组织自查阶段(4月12日前)

  1、学习领会中共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有关电子政务工作的文件精神;成立电子政务工作自查领导小组;制订本局电子政务工作自查方案。

  2、各处室和直属单位组织人员,按照相关标准和要求,对规定的四个方面的自查重点内容逐项进行检查,总结工作情况,找出存在问题和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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