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址:http://www.chinagrain.gov.cn)。
(三)报送要求。各汇总单位在报送统计数据的同时,要对本地区(本单位)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状况、发展趋势、存在问题,以及对粮食宏观调控和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决策的影响等进行全面分析,并提出相关工作建议。各汇总单位上报的材料包括以下几个部分:正式文件(文后需附分析报告和统计数据汇总表),由软件生成的统计数据上报文件和备份数据电子文本,分析报告的电子文本。
(四)时间安排。本年度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统计数据截止时点为2007年12月31日。请各单位于2008年1月31日前将汇总数据及分析报告报送我局产业指导处。
联 系人:黄熙荣
电 话:025-83437624
电子邮箱:hxr307@163.com
附件:1.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情况统计表(略)
2.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统计主要指标解释及填表说明
二○○八年一月三日
附件2:
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统计主要指标解释及填表说明
一、主要统计指标解释
1.粮食流通基础设施:指在粮食流通中处于基础地位,发挥公共服务性作用的粮食收购、储存、运输、销售、检测和信息处理等设施和设备。
2.项目类别:指项目立项审批、核准或备案时项目名称或主要建设内容所属类别。
3.储备粮库项目:指以建设平房仓等储备仓容为主的项目,包括“退城进郊”异地重建的项目。
4.粮食物流设施项目:包括筒仓、浅圆仓、砖圆仓、道线仓等粮食仓房和铁路专用线、粮食专用码头、输送栈桥、铁路罩棚、地坪等配套设施建设以及运输工具等设备购置项目。
5.仓房维修改造项目:指对已有的储粮仓房及配套设施、设备进行修缮和技术改造的项目。
6.粮食检验检测项目:指粮油检验检测仪器设备购置、配套实验室建设、改造等项目。
7.粮食流通应急设施项目:指应急成品粮库、加工设施和供应网点的建设、改造及快速中转设施设备配套项目。
8.农户储粮设施项目:指使用各级财政补助资金为农户建设或配置的标准化小型粮仓、新型储粮装具等项目。
9.中央财政:指中央财政中有国家统筹安排的基本建设拨款投资和更新改造拨款投资,以及中央财政安排的专项拨款中用于基本建设的投资和基本建设拨款改贷款的投资。
10.地方财政:指地方财政中有统筹安排的基本建设拨款投资和更新改造拨款投资,以及地方财政安排的专项拨款中用于基本建设的投资和基本建设拨款改贷款的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