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规范粮食流通市场
各地加大日常检查、专项检查的力度,文明执法、公正执法,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2007年,全省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根据《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的规定,依法开展各项监督检查3215次,对447家购销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施了行政处罚,其中警告47家、责令整改215家,暂停粮食收购资格23家,取消粮食收购资格40家,移交其他部门44家、罚款42家,罚款金额20.485万元,有效地规范了粮食流通市场,保护了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五、积极推行监督检查考评机制,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管粮工作
省粮食局推行监督检查考评以来,各市粮食局认真按照《江苏省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考评细则(试行)》要求,逐条逐项加以落实,其案卷规范性、材料完整性与往年相比有了明显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粮工作有了明显进展。各市粮食局为了总结成功的执法实践,推进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行政执法工作,引入监督检查考评机制,总结各县(市、区)开展监督检查工作中的亮点,指出不足,通过评查各地行政执法案卷,交流各地行政执法做法,相互借鉴成功经验,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水平得到提高。
2007年,全省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有了新的突破,监督检查组织网络基本建立,执法人员素质明显提高,涉粮企业守法经营的观念进一步增强,粮食生产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切实保障,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形象有了显著提升,但在工作实践中也暴露出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一是监督检查工作有待进一步深入。有的市、县(市、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仍沿袭部门化的微观管理、直接管理,没有转变到全行业的宏观、公共管理上来,对监督检查工作重视不够,以至于在执法实践中沉不下去,表面查的多,行政处罚少,检查的效果不明显。二是行政执法案卷整理不够规范。部分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行政执法经验不足,从立案到结案资料不够完整,行政处罚决定书、调查笔录等没有按规定格式、内容填写。三是有的市、县(市、区)缺少必要的监督检查经费和办案器材,不能及时、有效地履行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行政执法职能。四是有的行政执法人员经过短暂培训上岗,虽有一定的粮食业务知识,但缺乏系统的、专业的法律知识,还有一个摸索、学习、实践、提高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