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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粮食局关于2007年全省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考评情况的通报

江苏省粮食局关于2007年全省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考评情况的通报
(苏粮检〔2008〕5号)


各市、县(市、区)粮食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管粮工作,2007年12月,依据《江苏省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考评细则〈试行〉》(苏粮法[2006]41号)的要求,按照层级考核原则对全省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进行了全面考评。2007年,全省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能够认真落实国家粮食局和省粮食局印发的《2007年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要点》,紧紧围绕全省粮食工作中心任务,积极开展面向全社会的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案件,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行政执法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省粮食局和泰州市、无锡市及徐州新沂市粮食局分别被国家粮食局考核评定为省级和市县级“2007年度全国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先进单位”(国粮检[2008]38号);全省经综合考评南京市等6个省辖市粮食局和南京六合区等13个县(市、区)级粮食局,因工作成绩突出分别评定为“2007年度全省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先进单位”(具体见附件)。现将考评情况通报如下:

  一、大力宣传《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营造依法行政的良好氛围

  2007年,全省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广泛深入宣传贯彻《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紧紧围绕“依法经营粮食,保障消费安全”这一主题,在本辖区繁华地段举办大型《条例》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就粮食政策法规、粮油商品质量、卫生鉴别常识等接受市民咨询,通过宣传展板,以图片、文字和数据等生动形象地向市民介绍粮食流通管理职能分工,向诚乡百姓发放宣传资料宣传《条例》内容,接受电视专访,专栏刊登国家粮食政策内容、种粮百姓自我保护合法权益的方式方法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增强粮食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法律意识、维权意识和参与意识,营造依法行政的良好氛围。南京、无锡、泰州、扬州、淮安等市为扩大《条例》宣传覆盖面,还通过滚动字幕、走进直播室、发送宣传短信及电话铃声提示等方式,在全社会营造了贯彻落实《条例》的良好氛围,体现了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服务“三农”,保障粮食消费安全的理念,改善了社会对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粮食行业的传统认识,树立了“粮食人”的新形象。与往年相比,2007年《条例》宣传活动,领导重视程度、宣传力度、参与人数、活动形式、互动方式、氛围营造等方面都达到了《条例》颁布以来之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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