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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粮食局关于下发《新的小麦国家标准实施宣传提纲》的通知

  二、新标准对小麦分类的判定结果与原标准总体一致
  新标准在汇总分析我国小麦质量调查检验数据的基础上,建立了我国小麦硬度分类评价体系。在标准修订过程中,国家粮食局结合例行开展的全国小麦质量调查会检工作,组织专家对2006年和2007年采集的覆盖全国8个小麦主产省份的3500余份小麦样品进行了全面系统的检验,取得大量分析数据。经有关方面专家、各小麦主产省和国家有关部、委、局代表充分讨论协商,本着有利于促进小麦生产和贸易的发展、积极与国际标准接轨的原则,确定硬麦、软麦和混合麦的硬度指数。
  与小麦生产、出口大国美国标准相比,我国标准中硬度指数60对应于美国的“中硬麦”,属于美国硬麦分类的下限。从进口小麦硬度检验数据看,近年来我国进口的美国和加拿大硬麦的硬度指数为70-75,澳大利亚硬麦的硬度指数为65-70,法国小麦硬度指数在60左右。近年来,我国小麦硬度指数超过70的比重也在逐步升高。实施新标准,将便于我国小麦与进口小麦的品质比较,对于促进我国小麦品质的进一步优化,引导我国优质小麦的生产和合理定价将起到重要作用。
  三、实施小麦新标准的有关要求
  为做好小麦新标准的实施工作,2008年元月7日,国家粮食局发布了《国家粮食局关于实施新的小麦国家标准的通知》(国粮发[2008]3号)。通知强调,《小麦》国家标准(GB 1351-2008)是强制性国家标准,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禁止生产、销售和进口。在小麦生产、收购、储存、加工、销售等环节都必须严格执行新的小麦国家标准。
  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新标准实施工作的领导,尽快组织宣传贯彻,开展新标准的推广培训,准确理解新标准,掌握新的检验技术,在粮食收购工作中切实做到依质论价。要切实做好小麦收购过程中执行新标准的各项准备工作。承担托市收购任务的企业,应及早配备必需的小麦质量检验仪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改善小麦储运条件。各小麦收购点要加大宣传力度,在显著位置公布新标准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规定的质价标准,将各品种小麦的收购价格上榜、质量指标上墙、标准样品上台,让农民明白售粮。对售粮农民提出关于新标准方面的问题,要耐心解释,说明清楚,确保小麦收购工作准确、快捷、有序地进行。
  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新标准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同时要注意调查了解各方面对执行新标准中的问题和建议,及时反馈江苏省粮食局粮油质量监测所。在夏粮收购期间,要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夏粮收购工作中执行国家标准的情况进行重点监督检查,推动新标准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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