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粮食局关于做好2008年省内粮食产销区对口衔接活动的通知
(苏粮调〔2008〕9号)
各市粮食局:
为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我省粮食产销区对口衔接关系,促进省内粮食平衡,决定2008年继续按照“省局牵头、市局组织、企业运作、对口衔接”的方式,开展省内产销区现场对口衔接活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产销衔接对口地区安排
为促进省内对口产销衔接关系的长期、稳定发展,2008年产销区对口衔接市在保持2007年基本不变的前提下,增加常州市。具体安排是:南京市对口淮安、连云港两市;苏州市对口宿迁、盐城、镇江三市;无锡市对口徐州、扬州两市;南通市、常州市对口泰州市。
二、衔接方式及活动现场组织
以对口衔接关系的每一组产销市为活动单位,由省局牵头,相关市粮食局轮流组织,开展对口衔接活动。今年每组具体承办此项活动的省辖市分别为:南京市、无锡市、常州市、宿迁市。确定承办的省辖市负责联系落实对口产销衔接活动现场,并通知省局和同组的其他市。各省辖市负责组织并带领辖区内企业到现场参加洽谈,签订购销协议或合同。对口衔接地区之间可以直接签订粮食购销即期或远期贸易合同和协议,也可以签订建立粮食生产或加工基地、订单收购、代购代销代储、合作经营等合同或协议。
三、衔接活动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4月15日前,产、销区的市、县粮食局组织辖区内粮食企业做好对口衔接活动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组织发动企业报名,组织填报和汇总供需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供需品种、数量、质量和时间要求、运输方式、资金结算方法等具体情况表,并向同组其他市粮食局通报,彼此互通信息,便于企业配对洽谈;
4月20日前,活动现场安排市主动与同组的其他市联系,确定现场洽谈的具体地点、时间、活动日程安排、参会企业名单等,明确产、销区产销衔接活动代表团团长、具体联络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等,并由活动现场安排市粮食局统一报省局购销调控处;
4月29日前,各对口衔接地区分别在确定的现场洽谈地点开展活动。根据各地上报的分组产销衔接活动时间和地点安排,届时省局将分别派员到各组洽谈现场参加并督导各组活动。各组现场洽谈签约的情况,由现场安排市粮食局负责统计,现场活动结束后即报省局购销调控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