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检查要求
1.要切实加强夏粮收购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今年夏粮收购既要继续执行小麦最低收购价预案,又要严格执行新的小麦国家质量标准,政策性很强,农民期望值较高。各级粮食、物价部门要充分发挥监督检查对落实国家托市收购政策、维护粮食收购市场秩序、促进农民增产增收的作用,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安排,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监督检查方案,积极开展夏粮收购监督检查工作。
2.要严肃执法,维护粮食流通市场秩序。各级粮食、物价部门在监督检查中,要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坚持公平、公正、文明执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严格按照《
价格法》、《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
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
关于印发2008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通知》和《
国家临时存储粮食销售办法》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要加强与工商、质监等部门的沟通,对超越粮食、物价部门职责范围的问题要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共同为夏粮收购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3.要加强对最低收购价小麦收购和销售出库的监管。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严格执行
国家粮食局《关于开展最低收购价粮食竞价销售出库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国粮检[2008]78号),严防最低收购价粮食收储企业搞“转圈粮”、“回购粮”,套取国家补贴。
4.要认真做好专项检查情况上报工作。各县(市、区)粮食、物价部门请于每月3日前将上月开展专项联合检查情况对口报送市级粮食、物价部门,各省辖市粮食、物价部门将检查情况汇总后于每月5日前对口报送省粮食局、物价局。遇有重大情况和案件要及时上报。
联 系人:省粮食局监督检查处 李玉虎
联系电话:省粮食局监督检查处 025-83435124
电子邮箱:省粮食局监督检查处jdjc@jsgrain.gov.cn
联系人: 省物价局检查分局 宋汝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