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粮食局、省物价局关于开展小麦收购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苏粮检〔2008〕15号)
各市、县(市、区)粮食局、物价局: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维护全省夏粮收购市场秩序,根据国家发改委、
国家粮食局《关于开展粮食收购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国粮检[2008]122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决定在全省联合开展小麦收购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小麦最低收购价预案执行情况:包括执行调高后的小麦最低收购价格水平;各级储备轮入库小麦是否执行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收购价格水平;委托收购库点和延伸点设置是否科学合理,方便农民售粮等。
2.新的小麦国家标准执行情况:包括是否严格执行小麦品种分类,尤其是具有品种差价的白、混小麦分类;实施硬度指数测定情况;执行等级差价情况;非标准品小麦依质论价的执行情况等。
3.收购进度报送情况:委托收购库点及其延伸点是否严格按每5日向所在地粮食局抄送收购进度;其他粮食经营者是否按照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要求及时准确上报统计数据和粮食收购进度。
4.收购市场秩序情况:包括收购者是否具有收购资格;跨地区收购者向收购地粮食局备案情况;收购场所是否公示收购品种、质量标准、价格;计量器具是否经当地质监部门检验合格,是否存在克扣斤两等现象。
5.收粮结算情况:包括政策性贷款发放情况;售粮农民现金当场结算情况;是否存在延期结算或打白条现象;是否存在代扣款项情况;是否存在挤占挪用农发行的收购贷款情况等。
二、检查对象
全省境内从事小麦收购的粮食经营者,其中最低收购价政策执行情况只检查承担最低收购价粮食收购、储存任务的库点(包括延伸收购点)。
三、检查时间和方式
检查自即日起,截止时间为9月30日。此项检查由各级粮食局会同当地物价局联合开展。省粮食局、省物价局将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小麦主产区执行最低收购价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巡查,并对各地开展专项检查情况进行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