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 长:徐毓贤(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谢朝碧(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成 员:刘 丽(市城管局局长)
杨世昌(市交通局副局长)
赵忠祥(市公安局局长)
房国剑(市工商局局长)
彭福生(市城管局副局长、市客管局局长)
张文博(市运管处负责人)
肖开荣(市交警支队支队长)
王汉标(市工商局副局长)
李继明(市纠风办主任)
六盘水市打击“黑车”等非法从事出租汽车经营专项治理活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专项治理工作的督促、协调和指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市中心城区此次专项治理活动日常工作,彭福生同志兼办公室主任。成员由市城管局抽派10名、市运管处抽派10名、市公安局和市交警支队抽派10名、市工商局抽派4名、市纠风办抽派1名组成,分为两个工作组。工作车辆由各单位自带,油料维修等费用由打黑罚没收入中列支,办公地点设在市客管局,实行集中办公。由办公室主任确定分组人员和指定组长。
六枝特区、盘县应按照本方案的要求,成立由分管区长、县长牵头,建设(城管)、交通(运管)、公安、纠风办、工商等部门组成的打击“黑车”等非法从事出租汽车经营专项治理活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地区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指挥、监督、协调和指导,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组成联合执法组,认真开展专项治理活动。
四、部门分工与职责
市城管局、市客管局:负责牵头组织开展打击“黑车”等非法从事出租汽车经营专项治理活动;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对“黑车”、非法运营等违法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予以处罚的日常工作;履行专项行动中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管理职能。
市交通局、市运管处:参与打击“黑车”等非法从事出租汽车经营专项治理活动;协调区、县运管部门参与专项行动。履行公路客运交通管理职能。
市公安局、市交警支队:参与打击“黑车”等非法从事出租汽车经营专项治理活动;协调公安分局、派出所、交巡警值勤平台配合打击“黑车”;对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以及发生的暴力抗法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坚决予以处罚。
市工商局:参与打击“黑车”等非法从事出租汽车经营专项治理活动;依法确认出租汽车行业的各类市场主体资格,查处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规的经营行为,依法取缔无照经营。
市纠风办:负责查处公务人员徇私舞弊、私养“黑车”、谋取私利、充当非法运营“保护伞”等违纪违法行为;会同有关部门对打击“黑车”等非法从事出租汽车经营专项治理活动工作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工作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