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关于六盘水市打击黑车等非法从事出租汽车经营专项治理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市府办发〔2009〕33号)
各县、特区、区人民政府,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中央、省属驻市企事业单位:
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制定的《六盘水市打击“黑车”等非法从事出租汽车经营专项治理活动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日
六盘水市打击黑车
等非法从事出租汽车经营专项治理活动工作方案
(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关于开展打击“黑车”等非法从事出租汽车经营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交公路发〔2009〕44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黔府办发〔2009〕10号)精神,按照省建设厅、省交通厅、省公安厅《关于开展打击“黑车”等非法从事出租汽车运营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黔建城通〔2009〕74号)的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疏堵结合、依法监管的原则,加大打击非法经营行为工作力度,进一步改善出租汽车经营环境,维护出租汽车经营者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建立和完善长效工作机制,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稳定发展。
二、主要任务和目标
(一)重点打击非法经营的组织者。打击非法经营的牵头人和组织者,特别是要打击欺行霸市、垄断市场强迫交易、带有黑社会性质的非法运营和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团伙。
(二)重点查处“黑车”。查处非法运营的“黑车”、伪造运营证照的小客车、驻点运营的异地出租汽车以及摩托车、客货两用车和其他车辆等非法经营的行为。
(三)建立健全打击“黑车”等非法营运执法队伍和工作长效机制,使出租汽车营运环境和客运市场秩序明显改观。
三、工作机构及组成人员
成立六盘水市打击“黑车”等非法从事出租汽车经营专项治理活动工作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