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粮食局关于印发2008年最低收购价粮食收储库点仓房维修项目管理及验收办法的通知
(苏粮产〔2008〕26号)
各市粮食局、省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08年最低收购价粮食收储库点仓房维修工作的通知》(国粮办展〔2008〕112号)精神,我局制定了《2008年最低收购价粮食收储库点仓房维修项目管理及验收办法》(附件1),现印发给你们,希认真执行。
接此通知后,请按《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粮食局关于下达2008年仓储维修资金的通知》(苏财建〔2008〕95号)确定的资金补助计划抓紧确定维修库点和维修项目,由市粮食局汇总后,上报省粮食局备案。正式报告中应说明项目安排个数、维修总仓容、主要维修工程量、总投资概算、最后计划完工时间等,正式报告后附“××市2008年最低收购价粮食收储库点仓房维修项目建设情况汇总表”和“××市2008年最低收购价粮食收储库点仓房维修项目领导小组及项目负责人汇总表”。正式行文出文后先传真至省粮食局产业指导处,两个附件以电子邮件报送。省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直属库点的维修项目由省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按上述要求直接报送省粮食局产业指导处备案。请各地于8月6日前报送上述材料,以便汇总上报国家粮食局。省局将按照上报项目及完成时间组织检查和验收。
联系人:黄熙荣,电话(传真):025-83437624。
电子邮箱:hxr307@163.com。
附件:1、2008年最低收购价粮食收储库点仓房维修项目管理及验收办法
2、2008年最低收购价粮食收储库点仓房维修项目建设情况汇总表2008年最低收购价粮食收储库点仓房维修项目建设情况汇总表(略)
3、2008年最低收购价粮食收储库点仓房维修项目领导小组及项目负责人汇总表2008年最低收购价粮食收储库点仓房维修项目领导小组及项目负责人汇总表(略)
二○○八年七月二十八日
附件1:
2008年最低收购价粮食收储库点仓房维修项目管理及验收办法
为加强2008年最低收购价粮食收储库点仓房维修项目管理,根据国家粮食局关于项目管理及验收有关要求,结合粮库维修特点制定本办法。
一、项目立项备案
第一条 项目安排原则。为保证资金高效集中使用,各地要根据本地区仓储设施的实际和轻重缓急的要求确定维修库点,原则上在最低收购价粮食收储库点中选择集中维修。维修资金不能用于仓房和相关基础设施的新建项目。